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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遗产保护的理论、方法和实例
吕舟 200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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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日,我们刚刚度过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包括:
物质文化遗产: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艺术、民间工艺、传统知识
全国重点、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指定保护单位与控保单位:2350处国保,7000处省保,60000处县保,40万处普查结果。
历史文化名城103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与紫线规划。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风景名胜区,国家级177处
国家自然保护区226处
国家地质公园85处
国家森林公园503处
1200万件可移动文物
从1985年,中国签署加入了产生于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至今已经20年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现在已发展到180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已达812处(2005年的数字,其中文化遗产628处,自然遗产160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4处)。
1972 保护世界遗产公约
195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海牙通过了《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
“对任何民族文化财产的损害即是对全人类文化遗产的损害”,“文化遗产的保存对于世界各民族具有重大意义”
1959年埃及文物抢救行动
文化遗产的定义
纪念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刻、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构筑物、铭文、洞窟以及组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在建筑样式、分布或与环境景观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体建筑的组合或完整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的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类工程相结合的地点或考古遗址。
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趋势
1978年提出历史城镇保护的问题
城镇(包括已没有人居住的城镇、仍有人生活的城镇和20世纪新兴的城镇)
1992年提出文化景观保护的问题
文化景观:人工构筑物与自然环境的完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