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三届苏州市 “我给孩子讲故事”比赛和第四届苏州市幼儿童话剧表演比赛的通知

2017-08-29     浏览量:1559

各区文明办、教育文体局、妇联,各直属幼儿园:

 

    为更好地推广亲子阅读理念,从小培养儿童的阅读兴趣、阅读习惯和阅读能力,营造社会阅读、家庭阅读的良好风气,推动我市儿童文学阅读深入、健康地发展,配合第六届苏州市少儿艺术节和第七届苏州阅读节的举行,由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妇女联合会联合举办,由苏州图书馆、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苏州市少儿文学阅读指导站承办的第三届苏州市“我给孩子讲故事”比赛和第四届苏州市幼儿童话剧表演比赛即将在我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苏州市我给孩子讲故事”比赛

 

    (一)比赛时间:2012年4月28日

    (二)比赛地点:苏州图书馆多功能厅(一楼)

    (三)活动目的:通过“故事姐姐”和“故事妈妈”等形象的展示,吸引更多的孩子父母参与幼儿早期阅读指导活动,提升亲子阅读的质量和水平,让父母在幼儿语言发展的敏感期,和孩子共同体验阅读的乐趣。

    (四)参赛要求:     

  1. 故事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富有儿童情趣,题材不限;表达流畅,感情真挚,形象生动;脱稿讲述,讲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2. 讲述时使用普通话,故事中特殊角色台词需要通过方言或外语处理的部分例外。

  3. 可有简单道具和简单化妆,但区别于舞台表演;可适当利用配乐和PPT等多媒体手段。

  4. 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报名,可推荐幼儿园老师或幼儿家长,每家幼儿园限报2个故事;本次比赛为个人赛,不接受结伴方式参赛,儿童不参与。

  5.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故事姐姐”由学校统一报名。

(五)参赛对象:

    幼儿家长、幼儿园老师、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故事姐姐”。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故事姐姐∕哥哥”组、“故事妈妈∕爸爸”组,每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第四届苏州市幼儿童话剧表演比赛

 

    (一)活动目的:

    加强优秀儿童文学作品的宣传和推介,全面展示儿童文学的魅力,拓展幼儿的想象空间,激发幼儿的阅读兴趣,促进幼儿语言表达能力和自主阅读能力的发展,让幼儿在生动的情境中感受阅读带来的快乐。

(二)比赛要求:

  1. 比赛以幼儿园为单位,每个参赛幼儿园可参演1个节目,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剧目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编排,要求内容健康,形式不限。

  2. 道具、服装和配乐自备,现场不用录制合成带的节目加分,道具不宜过大,运道具的门框尺寸为高2.2米,宽1.17米。

(三)时间安排:

  1. 走台:2012年5月中旬开始,比赛:2012年6月2日(周六)

  2. 比赛地点:苏州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二楼)

(四)奖项设置:

    比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节目的质量为依据,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为表彰成绩突出的幼儿园,将设立“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三、报名方式:

    请将参赛报名表发至苏州图书馆少儿部信箱854928379@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联系电话: 65228318、65223218

    “我给孩子讲故事”比赛的报名截止日为2012年4月10日,幼儿童话剧表演比赛的报名截止日为2012年5月10日。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