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开展活动的通知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为了体现胡锦涛总书记9月7日在深圳罗湖区南湖街道渔民村社区文化广场考察时提出的“让生活更富裕、更文明、更安宁、更幸福”的美好祝愿,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要带动本省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不断深入开展共享工程基层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共享工程各级中心网络、资源和设备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网络文化需求。各省要在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体鲜明、内容丰富的文化服务活动。   

   中秋节期间,管理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开设“团圆中秋 和谐共享”专栏,并联合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深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共同推出 “共建亲情纽带 共享文化资源”------文化共享工程中秋节服务留守儿童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各省级分中心要参照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策划开展相应的活动。可以邀请他们走进共享工程分、支中心或基层服务点,利用共享工程网络平台,与亲人进行网上视频交流;可以组织观看共享工程精品资源展播;可以进行电脑使用知识和技能培训,可以举办中国经典诗词吟诵……,让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感受社会的关爱,体验信息时代科技和文化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便利,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享受越来越美好的生活。   

   国庆节期间,管理中心将同时在中心网站、部委版网站开设“红色记忆 振奋中国”专栏;在卫星频道播发红色影视、舞台艺术视频资源;下发“红色记忆 振奋中国”资源光盘;联合中国文化报社编发文化共享3G手机报专版;在北京东城区支中心围绕“红色记忆”主题开展有奖问答活动……各省分中心可结合管理中心开设的专栏和下发资源,并根据本地实际安排本省活动。   

   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省级分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动本地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开展服务。可以全省分中心/支中心/基层服务点上下联动,就同一主题以同种形式同时启动;也可针对各自条件和服务对象的特点,分别策划活动项目,开展别具特色的文化活动。   

   二、各省级分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跟踪、汇总媒体报道,在10月10日前提交管理中心。   

   三、各省级分中心要及时向管理中心提供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的新闻稿件、图片、等素材,发至《工作简报》专用信箱。   

   联 系 人:张 博 刘 虹   

   电 话:010-88003015 88003016   

   传 真:010-68475713   

   电子邮箱:wh88545858@sina.com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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