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发6号关于开展颂歌献给党

文 化 部 全 国 文 化 信 息 资 源 建 设 管 理 中 心 文 件
文全信培发 [2011]6 号

关于开展“颂歌献给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 共享工程迎接建党 90 周年群众歌咏活动” 作品展播与综合评选的通知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颂歌献给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迎接建党90周年群众歌咏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 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广 泛参与。截至目前,已收到各省级分中心提交的歌咏作品数百首。 为继续推动此项活动深入开展,并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管理中 心拟开展迎接建党  90  周年群众歌咏活动作品网络展播和综合评 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展播
   2011  年  6  月  10  日至  7  月  10  日,在文化共享工程网站(www.ndcnc.gov.cn)的“颂歌献给党”专栏中,全面展播各地提 交的迎接建党 90 周年群众歌咏活动作品。各省级分中心凡在 6 月16 日前,向管理中心提交的群众歌咏活动作品,经审查后将参与 网络展播。
   为使此次作品展播活动更加缜密,根据目前各地报送的情况,6 月 16 日前,允许各省级分中心对已报送作品,进行添加字幕等 完善性调整,但不可调换作品;允许各省级分中心根据报送作品 的规定数额,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6 月 17 日之后,为保证评选 的公平性,不再进行任何调整。
二、综合评选
   为鼓励和褒奖各地积极参与此次迎接建党  90  周年群众歌咏 活动,管理中心拟组织作品综合评选活动。综合评选由专家评选、 各省级分中心集体评选和网络投票评选三部分组成,管理中心汇 总综合评选的结果,公布最终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
(一)奖项设置
   1.综合评选设一等奖 10 个;二等奖 20 个;三等奖 30 个; 提名奖 20 个。
   2.优秀原创作品奖 5 个(为文化共享工程专门创作词曲作品 或填词作品)。
   3.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评选方法
   1. 由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团队,根据评选标准,评选一、二、 三等奖、提名奖获奖作品和优秀原创作品奖获奖作品。
   2. 由各省级分中心根据评选标准,组织本单位开展评选活 动,评选一、二、三等奖、提名奖获奖作品和优秀原创作品奖获 奖作品,评选结果在指定日期前报送管理中心。参与作品除在文 化共享工程网站展播外,还将发布在政务外网上,方便各省级分中心在开展评选活动时下载使用。
   3. 由管理中心在文化共享工程网站“颂歌献给党”专栏中设 置获奖作品评选系统,参与网络评选者经注册后,即可在线参与 评选。网络评选只评选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作品。
   4.  由管理中心根据各地组织“颂歌献给党——全国文化信息 资源共享工程迎接建党  90  周年群众歌咏活动”的实际情况和效 果,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
(三)评选时间
   1.网络评选时间:6 月 20 日至 7 月 10 日,为期 20 天。届 时,文化共享工程网站“颂歌献给党”专栏获奖作品评选系统将 开通。
   2.专家评选和各省级分中心集体评选,自 6 月 20 日开始,7月10 日前将评选结果提交管理中心。
   3.7 月 15 日后,管理中心汇总综合评选结果,确定获奖名 单,并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公布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各地提交的迎接建党 90 周年群众歌咏活动参与作品必须 是表演者(单位)自行演唱,如发现虚假演唱,一经查实,即取 消展播与评选资格。
   2.获奖作品及原创作品评选标准,6 月 20 日综合评选正式 开始时予以公布。
请各省级分中心高度重视此次展播、评选工作,配合管理中 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文化共享工程群众歌咏活动,寓教于乐,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 90 周年华诞的到来。 特此通知。


附件:1. 获奖作品推荐表
           2. 优秀原创作品推荐表


                                                                                                              二 O 一一年六月十日



培发6号关于开展颂歌献给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