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

来源:中国文化报

 

本报讯 (驻广西记者郭凯倩)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下发《加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公共文化专管员队伍配置和建设工作,以此加强对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使其在“建好”的基础上解决“用好”的问题。

近年来,广西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覆盖率高。然而,广西仍有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数量、轻效能的现象。对此,广西从自治区层面进一步明确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通过建设文化专管员队伍、制定建设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等措施提高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效能。

根据《通知》要求,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公共文化专管员,组织开展活动、管理文体设施、组建文体团队等。公共文化专管员实行县聘村用,接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双重管理,并且每年参加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服务效率。

同时,各市、县(市、区)要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纳入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可适当增加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活动经费和公共文化专管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激励乡村公共文化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