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全省舞台艺术“青创项目”申报实施

来源:中国文化报

近日,山东省文化厅下发《关于规范全省舞台艺术青年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梳理了全省舞台艺术青年创作人才扶持项目(以下简称“青创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要求各市文广新局、省直艺术单位、有关高校注意把好关。

“青创项目”于2017年启动,由山东省文化厅统筹实施,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山东舞台艺术领域的青年专业人才通过更多艺术实践,提升其综合素养、创作能力和艺术水平,培养推出更多高水平艺术人才。“青创项目”的申报有几个硬指标:主创人员应当以山东青年艺术人才为主,45周岁以下人员占成员总数2/3以上;作品应为原创,且表现方式、艺术理念新颖;大戏扶持资金最高50万元,小戏10万元。

在今年的“青创项目”申报期间,山东省文化厅发现不少申报主体错误理解政策意图。为此,《通知》要求,“青创项目”各主要创作岗位,原则上只限一人,确有必要的最多不超过两人;禁止团队中多个岗位同时配备两人,禁止不承担具体创作工作的人员挂名主创;省内外知名专家可以指导、顾问等形式,为青年创作人员提供专业帮扶,但不宜参与青创团队、不得代为创作;项目负责人应由项目主创团队成员担任。

经费使用方面,《通知》强调,“青创项目”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其用途限于创作采风、剧目制作、排练演出等与创作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演职人员劳务、补贴及设备设施购置等间接支出;剧组主创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创作劳务,不得以大额经费购买剧本或邀请知名专家参与创作。

(驻山东记者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