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朔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海渊讲话并与各县区签订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责任状,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英魁宣读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任务,副市长雷健坤主持会议。
文化部与财政部从2011年开始共同实施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计划用6年时间分3个创建周期在全国300多个地级市(县)创建90个左右的示范区。2013年至2015年是第二个创建周期。我市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现在,已全面完成了示范区创建第一阶段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召开了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示范区《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方案》。8月14日,我市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评审会,进行了创建资格陈述。10月8日,国家创建办向全国公示了32个申报城市的资格评审结果,我市进入了29个“合格”申报城市行列。11月6日,文化部、财政部在上海召开国家(项目)创建工作会议,正式宣布了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名单,我市成功入选,市政府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书,标志着我市进入全面创建工作阶段。
李海渊指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我市建设文化强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推进“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塞上明珠的总抓手与总载体,作为完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抓手与总载体,作为打造我市城镇品牌的总抓手与总载体,作为满足全市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增进人民福祉的总抓手与总载体,切实完成好各项任务。
李海渊强调,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中,要切实落实好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工作;整合基层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与均等化;搞好文化惠民与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对接;做好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重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考核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活动力度、展示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坚决走群众路线,通过创建工作,让广大群众表演有舞台、表现有机会,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惠泽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