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鼓励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来源: 中国文化报

本报讯 (杨国勇 驻河北记者李秋云)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北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同时发布。

《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更加广泛,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大幅提高。

《意见》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指导性目录、工作机制、绩效评价、监管机制、资金来源8个方面,对河北省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别在资金来源方面明确提出,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对新增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凡适合以购买服务实现的,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文化、财政、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逐步实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