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在全国率先完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省普遍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相匹配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总体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珠三角地区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在硬件建设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不搞大拆大建,主要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在完善、补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同时,要配套建设文体广场,有条件的地方可搭建戏台舞台。
在功能定位上,《实施意见》要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教育培训、陈列展览等内容,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同时,还要延伸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与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服务相融合,提供综合便民服务。
为提高服务供给水平,《实施意见》要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和评价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菜单”、开展“订单式”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等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
《实施意见》还就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单位落实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了分工方案,要求包括文化、宣传、编办、发改、经信、教育、科技等19个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完成建设任务。
下一步,广东省文化厅将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全省各类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同时,加快试点建设,推进试点经验总结、宣传和推广。此外,还将落实财政资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
(谭志红 刁定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