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意见规范齐长城开发利用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驻山东记者苏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正确处理齐长城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协调齐长城保护与文物利用、城乡建设、旅游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积极回应齐长城沿线居民改善生活的需求,让保护成果更多造福人民。

针对近年来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还有缺位、长效保护机制不够完善、违法工程建设时有发生等情况,《意见》特别强调,要着力规范齐长城开发利用行为。严禁借齐长城之名,无限度、无规划地恶性开发和利用,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齐长城的行为。建设工程要尽量避开齐长城,生产生活等活动不得蚕食破坏齐长城遗址。旅游开发活动要正确发掘并展示齐长城文化价值,可以在齐长城保护范围之外的区域,结合沿线生态休闲资源、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建设,全面提升齐长城文化旅游品牌的内在价值和外在形象。凡涉及齐长城的建设项目、开发利用计划和管理体制的事项,要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并按照有关职责依法报经文物、环保、林业、规划、建设等部门同意。要依法理顺齐长城保护管理体制,坚持由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不得将齐长城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交由企业承担或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任何改变齐长城管理体制或隶属关系和用途的,必须报省政府批准。

齐长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存年代最早、有准确遗迹可考、保存状况较好的古代长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及旅游观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