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推出两项文化创意产业新政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驻广东记者谭志红)本月起,新修订的《珠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珠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基地管理试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以适应珠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常态。目前,2016年度珠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开始接受申报。

《办法》明确,珠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园区及入园文化企业补贴等方式予以扶持。珠海每年将遴选若干个(原则上不超过15个)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重点文化项目,在落实建设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到位的前提下,每个项目补贴金额50万元至100万元。同时,每年遴选若干(原则上不超过15个)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青年创业创客文化项目,以补贴等方式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至10万元支持。

《细则》新增了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基地的认定条件、申报程序和扶持政策等内容:特色基地建筑面积应为5000至2万平方米。凡经认定的特色基地,可一次性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凡被认定为省或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基地,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一经认定,属地区、镇分别按照不低于市级奖励标准的50%和30%给予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