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在京可设独资演出经纪机构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记者郭人旗)“北京允许外商投资者在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朝阳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和平谷区中国乐谷园区4个特定区域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服务。”6月1日,北京市文化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中的文化政策的实施做出这一部署。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北京共有依法审批的演出经纪机构1678个。近两年,经审批的境外演出项目数占全市演出项目总数的1/3。此前,外商只能通过合资、合作经营方式投资演出经纪机构,而且必须是内地合作者拥有经营主导权。而根据新的政策,凡注册地址在上述4个特定区域、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外商投资者,只需完成相应审批流程,即可在4个特定区域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

北京市文化局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首个、目前也是唯一一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北京市在文化领域扩大开放演出市场管理政策,将有助于促进北京文化市场更加繁荣,并对其他兄弟省市扩大开放发挥经验提供和示范引领作用。北京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杨红斌认为,试点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国外优质文化产品、演出形式和文化领域的人才有机会流通和聚集到北京,开拓北京演出市场;同时有助于促进解决中外演出商之间的演出衔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