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驻浙江记者骆蔓)近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DB33/T 2011—2016),该项标准将从2016年6月26日起正式实施。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规定了浙江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的设施设备、服务资源、服务内容、服务效能、服务管理和服务监督六大内容。与国家《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相比,浙江这一规范呈现五个特点:一是适用于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依据各级公共图书馆不同的办馆基础,设定不同标准,形成了覆盖全省城乡、服务均等的五级公共图书馆管理模式。二是明确了该省公共图书馆建设和服务的量化指标。量化数据指标既保底线,又适度超前,并形成动态调整机制,较好地适应了国家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三是强调了公共图书馆优质资源管理体制创新。以总分馆建设、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等形式,推动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资源和服务双下沉、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双流通、社会效益和服务品质双提升。四是突出了数字图书馆的“互联网+模式”。五是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品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