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记者许亚群)6月2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首都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发展、结构调整有了新的指南。
《目录》将文化创意产业各业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3个类别。其中,鼓励类为拟重点发展的业态,共44个,涵盖文化内容生产、传播渠道、生产服务等重点环节。限制类业态共58个,主要为文化批发零售类业态和部分文化制造类业态。禁止类业态共20个,主要为部分环境影响较大的文化制造类业态。值得注意的是,《目录》将部分劳动力密集的文化产品生产制作环节列入了禁止类,如动漫游戏的美术制作环节,这主要是为了引导文化企业将劳动密集环节外包到周边地区,推动转移疏解文化创意产业低端业态和环节。
《目录》要求,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各类市场主体、北京市有关单位在使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开展相关工作时均须执行有关要求。在文化创意产业优惠政策方面,不同类别的业态也将区别对待。其中,鼓励类业态将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禁止类业态不再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