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驻内蒙古记者阿勒得尔图)记者从11月29日召开的内蒙古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推进会上获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2015年以来,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均取得积极进展,改革进程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涉及面广、涉及人多,内蒙古以政策和制度保障切实推进,相继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5份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政策文件。各地区按照文件要求相继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公共文化建设发展的重大举措,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布局合理、便捷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鄂尔多斯市、包头市相继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同时还建立了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效提升了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效能。

2015年12月,内蒙古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契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落实落地,各地区纷纷组织开展试点,安排专门预算用于购买社会服务。截至目前,内蒙古各地区均开展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如呼和浩特市安排部门预算500万元用于购买“周末大舞台”惠民演出服务等。

2016年5月,内蒙古印发《关于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建立权责清晰、机制灵活、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人事、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区直文化事业单位纷纷制定出台内部机制改革方案,以期有效激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生动力。

会议要求,内蒙古要持续抓好已出台政策文件的落实,全面推广各项改革试点经验成果,确保到2020年初步建成文化创造力迸发、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振兴、文化人才荟萃、文化体制完善、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的民族文化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