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传媒网讯 为确保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顺利开展,4月6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中国图书馆学会在河北石家庄组织举办评估定级工作培训班,解读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交流评估工作经验。全国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相关负责人、省级和副省级图书馆(包括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省级图书馆相关部门负责人100余人参加培训。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由文化部组织,每4年开展一次,旨在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文化部定于2017年开展第六次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的评估标准为依据,评估对象涵盖全国各省级(含副省级)、地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3年至2016年评估期数据。
为做好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2015年初,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专家对评估定级标准进行修订。2017年1月,文化部印发《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评估对象、标准、方式和时间安排等。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白雪华说,新的评估标准更加突出服务效能的评价,这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标准经过两年多的修订、试评估,集中了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图书馆界的建议,保证了指标的科学性。
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说,与往年相比,本次评估定级标准修订和评估培训有三大特点:一是强化了对服务的考核,更加突出图书馆服务效能的评估;二是扩大了培训规模,3月至5月在全国13个城市举办评估定级培训班,预计培训总人次逾4000人;三是增加了网上评审,首次采用网络平台开展实时报送、数据收集、专家评审等工作。(丁华 驻河北记者李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