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文化发展战略与国家文化软实力”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会上还发布了《中国文化建设与和谐文化建设》课题成果。有专家在会上指出诸如故宫、长城、老字号、《云南印象》等传统文化品牌在现行的法律保护方面,两大主要法律领域还都存在较大问题: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其功能缺失的一面,而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立法还远远不够。
专家指出,对传统文化品牌的合理有效保护具有文化战略层面的意义,不仅在欧美强势文化冲击世界的今天,可以强化本民族身份的认同感,也有利于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提升国家软实力。虽然近些年来对于传统文化品牌保护所具有的深远意义越来越被认知,对于传统文化、文化遗产保护在全球范围内被日益重视,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许多传统文化品牌没落、流失;一些抽象的传统文化品牌被过分的商业开放所侵蚀、变异,比如此前有民营企业家要在浙江异地重建圆明园等怪现象层出不穷。
专家建议要完善现行的法律保护制度,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在这一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将保存、传承传统优秀文化作为更高目的,对于发生在这一领域的价值冲突的协调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比如对利用传统文化进行商业活动的主体需要承担反哺义务。专家还特别强调,同样不可偏废的是,对于私权范围内的具体传统文化品牌,政府也不能袖手旁观,政府应对传统文化品牌中效益不高但又具有很强的历史意义和文化意义的品牌进行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