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禁播令是炮打蚊子

来源: 北京晚报

影视剧品种丰富、内容新鲜的各大视频网站的逍遥日子,随着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而走到了尽头。《通知》中明确规定,“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4月2日中新网)

    广电总局这项禁令,初看起来有些吓人,但是仔细琢磨下,就会发现缺少可操作性,属于拿大炮打蚊子,吓唬人罢了。 

    国内影视剧种类太少,重复跟风严重,注水情况泛滥,观赏性欠佳,许多观众特别是年轻人将目光转向美日剧。美日剧制作精良,编剧水平高,情节紧凑诱人,能抓住观众的心理,培养了一大批铁杆剧迷。限于国内进口数量及时效性,很多优秀剧种都只能通过互联网观看。网络的特性,使得美日剧同步更新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浏览量的剧增,也促进了国内视频网站的发展。

    美日剧的流行,也启发了国内影视制作机构,纷纷学习其编导和播放方式,山寨出来一批电视剧,去年火爆的《丑女无敌》就是典型。从这方面看,美日剧对促进国内影视发展功不可没,不必一棒子打死。

    禁令只是重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将许可证涉及的内容细致化。以许可证来控制影视剧在网络上的传播,起不到太大作用。国内拍摄的影视剧都有许可证,不在范围内,显然是针对国外影视剧的。从进口国外影视剧的数量和审批手续来看,广电总局效率太低,赶不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消费需求。实际上,美日剧有很多属于快速消费品,玩的就是概念和时尚,如果等到广电总局批下来,许多影视剧都已过时,吸引不到观众。

    而且从技术方面考虑,禁令只会打击国内正规视频网站,那些设立在海外的网站控制不到,还会迫使一部分网站转入地下。即便视频网站播放被禁止了,但网友通过BT下载共享等技术,一样可以收看到。面对网络共享技术的发展,目前世界各国政府都没办法,广电总局也不会例外。如果个人共享也要被查处,那广电总局就要陷入人民群众的大海中,更难以自拔。

    广电总局应以观众为重,分清缓急。还有比限制网络播放影视剧更紧迫的工作要做,比如影视分级标准、取缔电视虚假广告、打击盗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