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族文化全面发展——■ 建立4级网络加大投入保护传统文化■ 实施“一团一精品”发展民族艺术事业

来源: 人民日报

无论再过多久,人们对50多年前发生在新疆的那场“木卡姆保卫战”都应该心存感激——

    木卡姆有西域文化的“活化石”之称。可长期以来,木卡姆传承靠口传心授。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木卡姆已濒临灭绝。当时,整个新疆只有英吉沙县乌恰乡70多岁的艺人吐尔迪 阿洪能完整地唱出全部套曲。为了抢救这一瑰宝,文化部紧急派出“抢救工作组”,用一台老式钢丝录音机录下了吐尔迪 阿洪的全部唱腔。录完不久,老人便与世长辞。

    其实,拯救木卡姆只是新疆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一个侧面。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使一大批民族传统文化瑰宝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各民族文化工作者创作出一大批具有浓郁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的优秀节目,使新疆各民族文化呈现出五彩斑斓的景象。

    新疆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中华文化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保护、传承这些文化遗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采取多项措施。以“十二木卡姆”为例,早在上世纪80年代,自治区文化部门就组建了新疆木卡姆艺术团,创作演出了大型维吾尔木卡姆《且比亚特木卡姆》、民族交响音乐《木卡姆变奏曲》等一批优秀剧(节)目,整理录制了维吾尔十二木卡姆音乐共12部盒带,出版了《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丝绸之路音乐文化》、《哈密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等书籍和光盘。2003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文化部、财政部列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国首批10个试点之一。2005年11月25日,“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

    到目前为止,新疆已经建立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区、市)、传承单位和传承人4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网络,全疆拥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构72个,拥有各类专业传承中心22个、传习所28个,已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60项,拥有24位各类国家级传承人;已建立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109项,拥有229名各类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和自治区每年投入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经费近2000万元,使“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维吾尔刀郎麦西热甫”、“玛纳斯”、“江格尔”、“格萨(斯)尔”、“哈萨克六十二阔恩尔”、“柯尔克孜族库姆孜艺术”、“塔吉克族鹰舞”、“锡伯族西迁节”、“塔塔尔族撒班节”、“达斡尔族沃其贝节”等一大批民族传统文化瑰宝得到了有效保护。

    新疆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对现代文化艺术形式也常抓不懈。“一团一精品”工程便是其举措之一。由于措施得力,全区民族艺术事业百花齐放,全区文艺舞台涌现了一大批突出时代主旋律,形式多样化、具有浓郁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剧(节)目。如《洒满阳光的新疆》、《冰山上的来客》、《马市巷子的老院子》、《木卡姆的春天》等。2009年1月15日,历经4年打造的大型音乐杂技剧《你好,阿凡提》在乌鲁木齐正式上演。截至5月16日,共演出100场,观众达7万余人次,演出收入达到220余万元。创下新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一个剧目在同一个剧场连续演出的场次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