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投资难收回 惨淡“转正”

来源: 中国文化报

陕西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的发展衍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营博物馆所面临的窘境。

    1976年,陕西省雍城考古队在凤翔县城南指挥镇南指挥村发现了迄今我国最大的古墓葬——总面积5334平方米的秦公一号大墓。这次发掘被海内外称为考古史上石破天惊的大事件。直到1986年秦景公的墓椁被打开,发掘工作才基本告一段落。而大墓不仅出土了迄今时代最早、等级最高的葬具——黄肠题凑,发现了我国最早的墓碑、最早刻有铭文的石磬,还发掘出了迄今考古史上数量最多的一次人殉,足足有186具……被誉为“东方倒金字塔”,它独霸了我国考古史上的 5个之最。随后,出土的3500件珍贵文物被运往临潼秦俑馆和省历史博物馆异地保存。

    上世纪80年代,秦公一号大墓考古发掘基本结束后,曾有专家建议国家拨款建立与秦始皇兵马俑类似的遗址性博物馆,向国内外开放,由于当时各种原因的限制,出土文物异地保护后,有关部门决定对秦公一号大墓进行沙土回填。但在此地设立博物馆的念头不断被提起。1998年后,经文物部门同意,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与遗址所在地的凤翔县南指挥村合作,采取国有民助的方式,对秦公一号大墓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就这样,2000年8月,由凤翔县南指挥村村委会集资创办的中国首座由农民参与创办的遗址博物馆便在鞭炮和锣鼓声中开馆了。在当时,舆论界认为这是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有益尝试。实际上,对于拥有遗址或者文物的当地居民来讲,一方面出于自豪感和骄傲希望能对遗址文化进行有益的保护与传承,另一方面发展经济的梦想,使得村民们寄望于这些祖先的遗物多少能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一些改变。开馆之初,秦国遗址的巨大影响力引来媒体竞相报道,产生了不小的社会影响。据资料显示,该博物馆在最初运营的4年多时间里,年均游客量在5万人上下,其中外国游客占到13%。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的赵馆长说,春秋战国时期,列强争霸,逐鹿中原,最终却由偏安陇西的小小秦国一统中原,秦国故地因此而成为探寻历史风云之地,因而在开馆初期还是有不少游客过来参观游览的。

    然而建馆之初满怀憧憬的村民,却在6年运营过程中尝到了苦头。赵馆长说,博物馆每年所有收入加到一起不到 10万元,而用于非文物保护的基本维持费用就要5万多元。加之大部分出土文物被运到省博物馆,馆内收藏物并不多,对游客的吸引力就减弱了。另外,由于先天资金不足,博物馆只是进行保护性的恢复展示,展示方式单一而缺乏互动性,而且由于没钱,博物馆也无力开展市场营销,致使村民投资多年无法收回。2006 年,出于保护文物资源、发展宝鸡文化旅游的目的,宝鸡市政府决定将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收归国有,更名为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归属宝鸡市文物局。这一身份的转变,可以说是开了民营博物馆“转正”的先例。这一发展特例,更多是出于当地政府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需要,并不是每一家民营博物馆可以期待或者愿意接受的。

    民办博物馆四大尴尬:定位不准确,造血能力差

    身份定位不明确

    记者从日前在京召开的全国民办博物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从诞生到现在,民办博物馆甚至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身份界定——从“私立”“私人”“非政府办”“民间”“民营”到“非国有”,而这次座谈会,又称之为“民办”。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民办博物馆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具体管理中视同为一般的民间团体。这一身份定位,给民办博物馆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诸多尴尬和困难。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院院长王平告诉记者:“由于是非企业单位,执照上不允许有经营一项,在年审财务报表上存在着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不能够出现盈利,也不能够出现亏损。但在缴纳城市各种能源使用费时,却按照经营性企业标准执行。结果一方面不允许盈利,一方面又要从可怜的收入中按照经营性单位的标准缴纳各种费用。

    “国有博物馆不仅享受财政拨款,而且还能免税。而民办博物馆因其‘民办非企业’的身份,需要缴纳很多税赋。”建川博物馆聚落创办人樊建川告诉记者,建川博物馆聚落每年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60余万元,房产税80余万元,仅这两项税收每年就高达340余万元。“不仅严重阻碍了民办博物馆的发展壮大,对民办博物馆的生存也是雪上加霜。”他说。 

    “民办非企业”的定位还给民办博物馆在文物藏品的来源、所有权、支配权等许多方面带来很大障碍,导致民办博物馆在藏品来源、藏品数量质量、藏品结构、陈列展示水平、藏品保藏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获得政府支持难

    在美、英、日、法等博物馆事业发达国家,对依法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民办博物馆,都制定了相应的财政、税收制度来鼓励博物馆发展及社会捐赠博物馆事业。如美国私立博物馆向美国国税局提出申请,通过组织评估和运行评估即可获得免税资格,并受到税务部门严格监控。日本《博物馆法》规定,私立博物馆同公立博物馆一样享受注册上的平等待遇,已注册私立博物馆享有和公立博物馆一致的免税措施和削减博物馆藏品的运费和手续费。

    目前我国有多项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如公益事业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均有对包括博物馆在内的公益文化事业的扶持性规定,但大多属于原则性规定,而且主要针对国有博物馆。民办博物馆由于其“民办”“非国有”身份,导致其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方面很难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对通过企业资本运作设立的博物馆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运作的博物馆,缺少明确的扶持、激励措施,无法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自去年开始实施免费开放以来,国有博物馆获得了财政补助,而同样免费开放的众多民办博物馆却得不到财政的资助,只能靠自身力量解决。

    管理体制不顺畅

    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举办民办博物馆应该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而现行的文化部《博物馆管理办法》虽然对博物馆的设立、管理进行了规定,但作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不足。因此,目前文物部门对民办博物馆的管理缺少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法律依据。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博物馆性质的单位没有得到文物部门的业务认可,得到文物部门许可设立的博物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民政部门登记。民政部门和文物部门在各自管理权限内都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造成管理缺位。

    更有甚者,很多民办博物馆属于“无证”开馆,未在任何部门注册登记,就以博物馆或类似名称挂牌开业。根据上海收藏欣赏联谊会统计,在上海仅家庭博物馆就达120余家,而在上海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博物馆总共只有15家。究其原因,很多民办博物馆均无法达到《博物馆管理办法》中有关成立非国有博物馆的规定,注册成立正式的民办博物馆十分困难。

    自身造血能力差

    目前,大部分民办博物馆的财务状况非常困难,其主要原因在于民办博物馆的造血能力不足,过于依赖创办人持续投入。一旦创办人无力继续投入,民办博物馆的运行很快就会陷入困境。我国注销的民办博物馆绝大多数是由于创办人无力继续投入而关门歇业的。

    博物馆馆舍、藏品的购置和保藏、日常维护、人员等,这些开支累计起来是一笔颇为可观的数目。观复博物馆馆长马未都告诉记者,北京观复博物馆“一年支出约100多万元”。

    尽管马未都几年前就颇有名气了,但观复博物馆直到2008年才“开始不赔钱了”。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能和观复博物馆一样达到收支平衡的民办博物馆可谓凤毛麟角。据马未都介绍,观复博物馆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门票、展馆冠名、纪念品销售和企业包场活动等。但是,“马未都和观复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这种模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马未都的名人效应,绝大多数民办博物馆没有这种知名度。”一位民办博物馆的创办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