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在“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工作座谈会”上的交流材料

来源: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2002年4月,文化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工程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中华优秀的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互联网、卫星、电视、镜像、光盘/移动硬盘等方式,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按照中央要求,到2010年,文化共享工程要基本建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县县建有支中心,乡乡建有基层服务点,努力实现“村村通”。

    文化共享工程作为新时期政府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重大文化工程,是构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是改善城乡基层文化服务的创新工程,并作为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作为文化创新工程,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是工程发展的重要基础,而随着工程不断推进,特别是3千多个支中心、3万多个乡镇基层点和61万个村基层服务点的建设,需要大批懂技术,会管理,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骨干从事工程建设与服务。因此,培训工作无疑在文化共享工程基层骨干队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培训规划,从文化共享工程的实际出发,站在全局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把培训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突出“统、协、活、实”四字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几年来,国家中心与各级中心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培训了195万余人次,国家中心自行编制5种培训教材,制作50场培训视频课件,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站和卫星系统提供基层使用,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骨干队伍,推动文化共享工程又好又快发展夯实了基础。

    一、以“统”字为基础,推进培训工作

    国家中心按照“统一领导、统筹规划、规范运作、科学推进”的思路,在组织领导、规划布局、教材制作等方面做到统一要求,确保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稳步推进。

    一是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工程建设原则,建立了国家中心统筹协调,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具体实施,职责清晰、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分级培训工作体系。国家中心作为国家层面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承担对省级分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的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2009年1月8日,经文化部人事司批准,国家中心成立了培训指导处,专职负责培训工作。而地方各级中心则负责本地区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为指导各地开展培训工作,2008年,国家中心通过深入调研,根据《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培训工作规划(2008年—2010年)》,以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规划对培训的目标、体系、方式、内容、对象等做出了详细部署。2009年,国家中心下发了《2009年度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对本年度的培训目标任务、培训原则、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组织实施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统一教材,科学运作。为使培训工作规范化运作,国家中心高度重视培训教材的编制工作,针对不同对象编制教材,从设备操作、基层服务、资源加工、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指导,并且根据基层反馈进行修订完善。2007年2月,编制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设备操作手册》,同年8月,编发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支中心技术培训参考教材》。2008年7月,编印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服务手册》。2009年5月,编辑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基础培训教材》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基础培训教材》等。同时,国家中心还将近年举办的培训编辑制作了50场、85小时视频课件,制作光盘下发,并通过工程网站和卫星系统播发,延展了培训范围。

    二、以“协”字为机制,拓展培训工作途径

    根据文化共享工程培训规划要求,培训工作要积极与有关单位、系统开展合作,整合培训资源,达到相互配合,形成优势互补,具体有效的协同机制。

    1、协同部分省级分中心实施对地震灾区县级支中心培训。2008年“5.12”大地震后,为尽快提高灾区县级支中心的业务能力,发挥文化共享工程在灾区重建中的作用,国家中心及时下发文件,积极组织、协调部分省级分中心对受灾的县级支中心开展对口培训,为灾区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安徽等19个省级分中心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先后为灾区19个县级支中心培训40余人,内容涉及操作设备设施、开展基层服务、整合加工资源以及介绍抗震救灾的知识等。国家中心也组织并培训了11名来自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灾区的县级支中心领导和技术人员。对口业务培训的实施,提高了县级支中心人员的业务技能,取得良好效果。 

    2、协同文化部人事司开展文化系统人员培训。文化系统是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部门,不断提高人员对文化共享工程的认识,将有力促进当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2006年5月,国家中心在湖北宜昌为近百位参加文化部三峡库区文化干部培训班的学员进行培训;2007年至2008年,在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为百余位参加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基层文化骨干介绍文化共享工程,2009年,为部人事司举办的全国文化站长培训班的学员讲授了工程内容。大家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充满了期待。

    3、协同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图书馆等单位开展基层图书馆馆长培训。基层图书馆馆长是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骨干,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业务素质,对于推动当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国家中心也十分注意与图书馆系统的合作,使文化共享工程的培训工作与图书馆系统的培训有机结合。2009年,国家中心与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图书馆等单位合作,在重庆、宁夏银川、江西南昌、海南海口、云南昆明等地举办了基层图书馆馆长培训班,有660余名基层图书馆馆长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参加培训的图书馆馆长普遍反映通过培训开拓了眼界,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文化共享工程的信心和决心。

    4、协同地方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各地文化主管部门是文化共享工程的直接领导者,通过与他们协同开展培训可以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2009年8月,为进一步提高西藏地区县级支中心人员的工作能力,国家中心与西藏文化厅联合开展了培训工作,文化厅领导到会介绍了西藏开展文化共享工程的情况,对学员们提出了培训要求以及今后工作的目标,国家中心领导讲授了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建设进展,有关机构就设备设施使用、网络维护等方面开展了培训。

    同时,根据西藏、新疆、青海省文化厅领导的建议,国家中心协调重庆、山东、上海分中心派出技术人员前往上述地区开展为期1—2个月的对口指导,帮助省级分中心培训人员、改进技术支持、完善技术管理。

    5、协同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实施培训。发挥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协助国家中心开展培训的积极性,是国家中心落实各项培训工作的有效手段。几年来,国家中心先后在北京、上海、湖北、四川、甘肃、安徽、河南、新疆、西藏等省级分中心的大力协同下成功举办了各种培训班,各项培训均达到预期效果。

    为发挥地方积极性,2009年4月,国家中心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支中心建立了首家“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基地”。该中心具备良好的网络条件、宽敞明亮的培训教室、便利的交通环境,可以承担国家中心交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培训基地的建立,充实了文化共享工程培训的基础环境。

    6、协同有关系统拓展培训。为充分发挥有关系统的资源优势,扩大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覆盖面,国家中心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协同培训环境。

    国务院扶贫办培训中心承担着贫困地区村官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任务,建有相应的培训基地。2008年6月,国家中心与该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培训。国家中心免费提供数字资源等,通过对方培训基地的电子阅览室培训在校学习的学生,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目前,双方在重庆、贵州等地开展“文化共享工程走进扶贫基地”试点,效果良好。国家中心将与扶贫办培训中心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到其他培训基地,使文化共享工程尽快覆盖到具备条件的扶贫基地,提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人员的综合素质。

    另外,国家中心还与扶贫办培训中心合作,在湖北开展了对2000名贫困地区村支书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并掌握如何使用文化共享工程丰富资源。

    三、以“活”字为保障,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在培训工作实践中,国家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形式灵活多样、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通过开办专栏、举办培训班、卫星广播、发放光盘、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1、集中面授,交流互动。集中面授由于可以和老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因此,这种方式是提高培训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几年来,国家中心在有关省级分中心的协同下先后举办了网络维护、卫星接收、设备使用、基层服务、资源建设、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培训,有近千人次参加培训,取得满意效果。

    2、卫星播放,覆盖广泛。由于各地互联网条件不尽相同,还有不少地区的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尚未连接互联网。因此,文化共享工程采用卫星播发形式开展服务。而其中,将编辑制作的培训视频课件通过卫星播放,便于不具备互联网条件的基层服务点接收、学习,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几年来,国家中心通过卫星播发的培训课件时长近400小时。

    3、光盘下发,便于学习。光盘作为一种便于使用的材料,已广泛应用于人们的工作与生活。考虑到基层、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的基层服务点的实际情况,国家中心将举办的培训编辑制作成系列光盘,下发各地广为使用。基层服务点人员反映,这种方式不仅便于学习,而且还可以帮助他们反复学习,直到掌握相关技能和知识。

    4、网路培训,优势明显。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开展培训已为人们所接受。作为文化创新工程,国家中心也及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网络开展培训。

    一是设置网络培训专栏。国家中心在文化共享工程网站上设置了“培训专栏”,发布国家中心编制的培训教材、培训视频课件等内容,便于各地下载使用。

    二是通过网络广播开展培训。2009年7月,国家中心通过工程网站的“网络电视”开展了资源建设标准规范的培训,有3307人在线参加了培训,充分发挥了网络培训成本低、覆盖广、便于收看的优势。

    5、争取赞助,支持培训。在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中,国家中心积极探索争取社会机构的支持,充分调动发挥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专业力量,为文化共享工程的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社会机构也纷纷解囊,提供财政支持。已有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百年树人集团、深圳雅图数字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等提供资金支持国家中心的培训工作。

    四、以“实”字求效果,提升培训工作效益

    国家中心把质量问题作为培训工作的核心问题来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讲求实效,保障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制定了《培训工作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各级培训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管理中心培训班操作办法,规范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二是对全国33个省级分中心的培训工作进行调研,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电话咨询、召开小型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并提交主管领导,作为组织培训的依据。

    三是各类培训班采取结业考试的形式,每次培训班结束都要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将培训考核成绩通知学员单位。对于通过考核的学员,由管理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总结推广培训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2008年9月,国家中心召开了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经验交流会,表彰了一批活跃在乡村基层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向他们颁发了荣誉锦旗,并将有关材料汇编成册下发各地学习借鉴。

    五是通过知识竞赛等活动检验培训效果。为推动各地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基层人员工作能力,加强各地之间学习与交流,经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国家中心正在开展首届“文化共享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各省级分中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竞赛方案,在举办本地区工程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的基础上,选拔参加国家中心举办的决赛活动。现在,国家中心积极协调有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保障10月底的决赛活动圆满完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几年来,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文化共享工程基层队伍还存在流动性大、素质偏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工程的快速发展。文化共享工程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与工程建设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200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指出,“依托文化共享工程,积极开展国民信息技能教育和培训”,赋予文化共享工程培训工作重要任务。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要从以下三方面继续深化培训工作:

    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中心在文化共享工程中的主体作用。最近,李长春同志指出,要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努力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覆盖到基层图书馆,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积极开展数字信息服务,使图书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全社会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的文化知识需求。随着各省级分中心,地市支中心,尤其是县级支中心的规范化建设,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对各级中心的培训力度。我国各级公共图书馆经过多年发展,基本实现分布比较均衡、网点布局比较合理,它们也是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的主体。各级中心在文化共享工程中的角色转换对今后的工作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将各级中心的培训作为工作的重点。

    二是要加大协同培训机制的建设力度。在培训工作中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拟与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合作,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并颁发结业合格证,用量化手段考核培训工作的效果,提升各地对开展培训的重视程度,激发参加培训学员的积极性,使培训工作在工程建设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同时,通过与其他系统的协同工作,不断拓展文化共享工程培训的范围。

    三是加大远程培训工作力度。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文化共享工程平台优势,利用互联网、卫星等手段开展远程培训,发挥其灵活性强、实时互动、网络资源丰富的特点,通过自动化的远程教学实现全面跟进式的培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