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制定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其中“网店销售新书可略优惠,但不能低于8.5折”的规定,立即引起了消费者的争议,网络调查显示,近九成网友反对这一规定。法律专家更是直接表示,此举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根据此次发布的《规则》有关促销的规定,新版图书出版一年内,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打折销售。仅仅在机关团体采用竞标方式采购、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等四类“特殊情况”的背景下,经销商可以优惠促销,且优惠价格不得低于版权页定价的85%。
随着电子商务逐渐深入消费者生活,包括卓越、当当等网络书店近年来也以超低的折扣和价格开始赢得市场。在这些网络书店中,超过8成的图书售价都在定价的8成以下。而此次交易规则中的“8.5折”规定,则无疑是对网络书店的促销模式釜底抽薪。
而在消费者一方,对于这个直接要求图书涨价的做法也予以了直接抵制。“现在一本书动辄标价就将近百元,不但自己不打折,还要求网络书店抬高折扣,这是变相损害消费者利益。”在某个著名的图书网络论坛上,有网友发布了《拒绝购买8.5折新书》的帖子,并明确指出,包括《二十四史》等大批古籍几乎没有版权支出,而标价往往上千元,其利润之高可想而知。
这个论坛提供的一份在线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有92.15%反对网上销售不低于8.5折的规定,赞同的仅有4%。
“任何协会、企业经营者,都不得提前固定商品的价格。这种规定毫无疑问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部门应该立即予以纠正。”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为内容的垄断协议,而《规则》实际上就属于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即出版社)与交易相对人(网络书店)达成的有关限定向第三人(消费者)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8.5折)的协议。
此外,邱宝昌表示,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三家协会的行为也正好是符合这条规定的主体,提前限价涉嫌垄断。
中国广播网: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不是“霸王条款”?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12日7时48分报道,我国图书出版发行业的第一部行业规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日前出台。明确规定:对于上市一年内的新书,必须按照图书标定价格出售,不得打折;图书网上销售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
有人认为,《规则》的发布结束了图书交易缺少行业规范的局面,而实体书店则认为从此可以和网络书店相安无事。许多读者则认为这将刺激盗版书的泛滥,各方反应不一。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否合理?《新闻正反方》详细解读。
正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张彬
反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朱煦
争论一: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不是霸王条款?
张彬:我觉得不是什么霸王条款,而是国家准备对混乱的图书出版和发行业至关重要一个举措。如果这种混乱的状况不改变,以后书价会越来越高。因为现在买书的时候觉得,如果图书不打折,那简直就是有问题了,感觉不打折是不正常的。有明码实价的定价,有规范的体系,书不是非得打折不可。之所以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是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比如定价的问题,中间运作问题等。
但是终于我们看到了这么多年,这么混乱的图书出版业,现在有了自己的第一部行业规范,很快它会朝着更规范,更专业化的方向迈进。而且国家一旦对打折有了规定,随之而来的是对定价、发行、甚至对书号的管理有更进一步的管理。
朱煦:书的价格谁说印在上头就不能变了,如果变一变价格就变成混乱了,就变成不合理了,这就很奇怪了。就像对自由市场叫所有的菜贩说,今天的白菜只能卖7分,你要卖6分5我就要关你的张。
而且书的价格到底定的合理不合理,定了价格是否就是说头一年一定要卖这个价格,我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以为不打折就能够保护住市场有效竞争,恰恰不知道,有些书出的时候就已经是先天不足,定价又过高,如果你非要让它憋到一年以后才来打折,才来处理,那才是血本无归,才是对这样出版商更大的伤害,原来顶多是小亏,现在要亏死。所以一年的保险期来保护竞争力差的,根本没用。
争论二: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否有利于书价下调?
张彬:大家可能觉得买不着打折书了,但是以后,比如现在20块钱的书涨到50了,就算给你打个对折,其实你付出的成本还是要高了。但是站在长远的角度来看,如今有关部门已经对折扣有进一步的规定,随之而来高书价的书必然就会成为一种风险,再出高书价的书可能面临着根本没有市场的情况。这是对出版发行市场采取的第一步政策,也是为了治理过书价低折扣,目的是希望图书业健康发展。
如果我们一步一步从定价、折扣开始,上溯到发行的环节甚至追溯到书号的管理,最终价格会降到大家能够接受和欣然认可的程度。
朱煦:一年之内不要打折扣恰恰是为推高书价埋下了一个伏笔,价格是高还是低要在定价下工夫,而不是在折扣上下工夫。如果说限制了折扣就能使书价下来那是天方夜谭,只有放开了打折才能将书价进一步降低。
争论三: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否在打压网络售书?
张彬:现在网站之所以卖书卖的火,第一折扣比较低;第二购买的渠道比较方便,不用去架子上寻找;第三可以送货到你跟前。如今把打折这条给它固定死了,原来它打7折的书,现在规定只能8.5折,对网店来讲是盈利增加了,收入增加了,只能把重点放在服务和书籍的品种上,对网店只有大大的好处。
朱煦:限定8.5折以后,人们确实不会去网店去买了,只能到非法的网店或者是非法的书摊买了,因为人们还是首先有一个价格的选择。
如果我们限制住网店它本来可以做到的事情,它本来能够做得更好的一些事情做不成了,人们不去买书了,应该能够享受的方便、服务、快捷都没有了。我们就退回到不得不到门店去买书,门店当然就可以继续做大爷,继续维持价格的高度,那今天的网络销售又将离我们远去。
闾丘露薇:图书“限折令”未必适合中国国情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12日12时30分报道,新书出版一年内必须按标价销售,不得打折,即使是网上书店所卖新书,也不得低于8.5折。这是三家行业协会在它们联合制定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对新版图书售价所做的“限折令”——限定售价“打折”的指令。“限折令”高举,反响不一。
有支持者认为,“限折令”看似无情,但是与国际接轨,他们举出德国的例子,称德国实行固定零售价格制度,但保护的是整个出版业。
反对者则摆出一组让人脸红的数字:我国人均购书20年一直徘徊在每年5到6册的水平,只相当于欧美发达国家的20%。“限折令”一出,今后谁还买书?
正当书虫们因为“限折令”而闹心的时候,关于此令的解读却让所有人哑然失笑:“该规定不具法律效力”。原来,我们虚惊一场。
假如“限价令”真的具有法律效力,它到底是出版业的保护伞还是双刃剑?“限价令”所杀伤的是中国人购买新书的动力,还是网上书店的生存空间?连线凤凰卫视采访总监闾丘露薇。
闾丘露薇:在香港其实网上销售是非常没有市场,所以大家都跑到书店买书。但是我在美国、北京的时候,其实买书基本上都是通过网络,因为我们从网络买书可以便宜很多。所以对我来说,如果新书没打折,其实作为消费者来说,肯定会有影响的。
不过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没有约束力的行业规定,而且当当网已经说了:暂时不会执行。有一些民营书店的负责人也说,看过、笑过就算了。我们要想一想,折扣令到底是怎么出来的,因为折扣确实对一些书店带来很大的冲击,尤其是小型民营书店,他们(竞争)不过国有大书店,又挡不住网络购书,加上铺租、人力成本等,一些民营书店已经倒闭。
很多人拿德国做例子,事实上在国外,定价制的目标,是为了保障图书市场的多元化。特别在欧洲,为保障小型书店和小型出版社不被大型巨无霸型的连锁书店和大型公司吞食,所以才有定价制的规定。但是事实上是有争议的,在德国确实是有定价制,因为可能会触及反垄断,另外周边德语国家的书籍他们没有限价制,所以他们流入之后价钱非常的便宜,对德国的书就造成了影响。事实上瑞士曾经废除了这样一个定价制,但是又开始会恢复了,另外像法国也是由废又立。这一切都可以看到,各国都是根据自己国家的国情来决定到底应不应该用这个方法。
中国虽然阅读市场人虽然多,但中国人均的阅读量才是4.72本,而韩国是11本,日本是40本。人均的购书量,从86年的平均5到6册,到现在仍然是这个数字,没有提高过,而农民人均年阅读量才为0.1册。中国人的阅读习惯和其他国家比较,相对低。如果书越来越贵,毕竟是提高了一个障碍,从某种程度上会打击他们看书的热情。
国外的所谓定价制都是在已经相对公平的情况下推出,避免以大吃小,保持多元化,最终还是为了读者。所以中国目前到底适不适合(就要打个问号),打折固然可以让书店的经营困难,定价制可能相对可以让他们好过一点。而另外一方面,会让很多想进入,想竞争的小型书店反而没有生存的空间。所以其实打折对中国来说,是出版和销售之间的利益博弈机制形成的。
既然现在只是行业规定,没有束缚力,要考虑的是未来如果真的立法,需考虑到阅读市场以及行业经营状况以及体制等的问题。另外一点,如果立法之后,市场有变化,国情有变化,也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从其他国家的变动就可以看出来。
北京青年报:图书“限价令”是牺牲读者利益保障行业有序?
新近出台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最为普通读者关注的,是“出版一年内的新书,网上销售不得低于八五折”的规定。有读者质疑,这是否是在牺牲读者利益,以 “保障行业有序”。就此,最具规模的网上书店“当当网”表示,这一“限价令”目前不具备可操作性,并表示“读者能否接受这一规定,也需要一个过程”。
《图书公平交易原则》制定方之一、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的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一规则的出台,旨在打击无序竞争的“折扣战”,其实从长远来看,是在保障读者的利益。“‘折扣战’过于激烈,势必导致‘高定价,低折扣’,读者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保障。”
-网上书店:
“限价令”目前不具有可操作性
11日,当当网对媒体发表了声明,称认可“新书、好书的推广不应该过分依赖价格,合理的价格才有助于整体行业的良性发展”,但主张“自由定价”。
当当网称,目前,出版一年内的新书占当当网整体销售的30%,其中有一半售价低于8.5折,如实施“8.5折限折令”,这部分图书的销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而“广大消费者,一定希望以最低的价格购买到最好的商品”,当当网称,“消费者是否能够接受‘限折令’,也许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当当网看来,“限折令”目前还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书的种类非常多,当当网在售图书有60万种,每天都有新书上架,大家是统一时间调价还是自行逐步调整?目前通行的畅销新书的折扣比较低,地面店也是如此,所有图书不论什么品类都要统一折扣吗?另外,大型企业容易监督管制,但一些小网站、小书店很难监管,这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对于不执行限折令的企业有什么处罚方式?这些都没有细则出台,我们将等待细则出台后再研究实施。”
-中国版协:将有措施保障执行
中国版协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称,《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新书网上销售,不得低于八五折”的规定,主要是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契约,以规避“随心所欲打折”,“保障消费者、供货商、经销商三方的利益”。“欧美国家都有这样的惯例,新书一年内不能打折。”
据记者了解,现在某些时候,实体书店扮演了网上书店“产品展示厅”的角色。有读者在实体书店看书,到网上买书。“价格战”上,实体书店没有优势,“运营成本偏高”。有出版社称,网上书店面对读者的折扣价,有时甚至低于出版社给经销商的“批发价”,“不排除有地区经销商,越过出版社,问网店进货的现象。”
就众人质疑的执行“可操作性”,黄国荣称,会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媒体曝光”、“行业抵制”等多方面措施来保障条约履行。对违约者惩治措施上,将采用“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等方式,对违约单位的“年检”、“评优”施以影响。
-业内人士:
长远看来,能更好地保障读者利益
黄国荣强调,这一关于折扣限制的条约,是试图在“保证合理定价机制”的前提下,保障“合理折扣机制”。“如果一味以‘低折扣’为竞争标杆,出版社会承受相当的压力,势必导致出版社提价。在这一情势下,除了混乱了秩序,读者利益并没有得到实质性保障。”
开卷图书总经理孙庆国表示,这项规定“有比没有好”。“消费者一定会认为是牺牲了他们的利益来增加行业的利益,其实从长远来看行业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是统一的,这样能够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创意,出版更多有品质的好书。比较而言,那些高定价、低折扣的、品质低劣的书对消费者伤害更大。”
上海季风书园总经理严搏非表示,“如果网店能守住八五折的底线,那当然是一个进步。现在地面店都快要死光了。”北京万圣书园总经理刘苏里称,“在国外这样的行业规范很成熟,新书上市有6-18个月的保护期,新书都不能打折销售,除非店庆,折扣也很高。”
东北新闻网:以“公平”之名做一个套
《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正式出台,其中所谓的“公平”到底指的是什么?在三个行业协会酝酿多年的这份规则中,明确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须按图书标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最多只能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这意味着网上买书再也不能享受到半价,甚至更多的折扣了,从此之后,乖乖地去书店买高价书,要不就干脆别买。就是这样的一个“规则”,怎么看都不像是促进“书香社会”的举措,反倒是像某些垄断企业一样,给所有消费者下了一个套。
很可惜,消费者不会给个套就往里钻的。我相信,以各种形式的打折促销活动,不会减少,网络书店要的是效益,读者要的是实惠,这样一拍即合的事,岂能让一个非常不靠谱的“公平规则”轻易毁掉?不过我还是很钦佩这三个行业协会的,因为如此明目张胆的敛财行为,连一些老牌的垄断企业可能都做不出来,没有勇气是万万不能的,更何况与广大网民的购物习惯作对,恐怕早就做好了挨骂的准备吧。
常在网上买书的人可能都知道,一些网络书店的折扣是很凶的,我倒以为这是最大的公平。网络书店不是慈善组织,如果没有利润的话打的什么折?既然能打这么大的折扣,不恰恰证明现在的市价虚高的离谱么?刨去实体书店的成本,网络书店挣的钱,不是正是一本书的真正价值么?这么简单的道理,三大行业协会不会不明白,可是仍然打着“公平交易”的旗号,封杀了最有前途的文化经营方式,疑似反攻倒算借机敛财。
我只是不明白,三大协会不把自己的聪明劲用到正地方,看看今天的图书市场,书本后的定价之中有多少水分?难道不能从读者的角度来寻找合理的经营模式了么?靠一个硬性规定,把网络书店打倒在地,难道就是服务读者、繁荣文化市场的行为么?做一个套,让网络书店钻进去,实际上扼杀的却是中国文化产业的群众基础和光明前途。
有些事情,不宜做得太露骨,比如说这个《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既不关涉公平,也谈不上什么规则,反倒是让人看到了一种赤裸裸的“交易”,一个让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圈套,这有劲么?
北京晚报:图书限折令不像个好兆头
不管怎样,新的一年还没过到10天就听到类似“网上新书销售不得低于8.5折”这样的消息,无论如何是令人不爽的。据《文汇报》1月9日报道,从上周五起,《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对图书促销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得低价倾销新书,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早就教育过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同理可证,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自然也不会无缘无故地联手制定并推出这样一个“交易规则”。虽然卖的是书,但书商也是商。在商言商,无利不起早也不算错。所以,人们只要看看是谁对“公平交易规则”最热心,就能约略知道谁会从中获益了。但另一方面,既然书是一种商品,卖书是做生意,就得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现在习惯从网上买书的人不少,毋庸讳言大家之所以选择这种销售渠道,图的就是方便和便宜。传统大书店如果觉得自己被抢了生意,大可深挖内部潜力、广拓市场资源,老老实实从提高服务水平的角度去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而非“借壳”行业协会,假“公平”之名简单粗暴地划出8.5折这样一条折扣死线。
试想一下,如果这条规则被不打折扣的贯彻实施,大书店诚然是明面上的既得利益者,同时心下暗爽的恐怕还有盗版商。没办法,人们要读书,但人们并不是都有那么多钱可以随意支配在图书消费上。原来,这部分需求还有打折书来满足,但今后怎么办?毕竟8.5折相对于当前的图书定价来说,便宜掉的那部分实在是杯水车薪。
所幸,有律师说这个规则并非具备强制约束力。五岳散人在经济观察网的评论说,“国进民退以及各个国有机构出动出击攫取利益的手已经在去年连续发威,利用行政力量加上伪市场行为的逼宫已经成为很多机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法宝。”如此宏大叙事的题材作为普通百姓不好妄断,但仅从买书这件事情上,就能见到某些行业巨头依仗自己的“长子”身份,通过行业协会来贯彻自己的意志牟利的典型样本,不能不说,这兆头有点令消费者心惊肉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