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相关部门近日颁布的“地铁禁报令”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昨日三位专家接受采访。三人认为,“地铁禁报令”是“重大的公共政策”,这个政策出台的程序值得质疑。此外,此政策的出台并没有充分考虑和尊重民意。
政策出台前应召开听证会
接受采访的三名专家分别为新华社高级记者、城市文化研究专家王军,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北京市政协委员王华民,中国社科院政府政策系博士马光远。
新华社高级记者王军认为,一项重大公共政策出台前,民众和相关的利益单位或个人应该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北京民众向来有地铁内读书阅报的习惯,“地铁禁报令”无疑会给这个习惯带来影响,民众作为利益关系人,有权提前知道“给他们提供便利的设施被禁止的原因”。
他说,如果这种原因不被认同,根据我国行政许可的相关法规,发布此政策的单位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听证会,所有的利益关系人均有权利参与。“北京地铁禁令”在出台前,显然没有充分考虑和尊重民意。
委员将递提案以叫停“禁报”
社科院政府政策系马光远博士认为,“地铁禁报令”的制定部门存在越权行为,此事可以作为公共政策制定的一个经典案例。
马光远说,北京每天出入地铁的人数,相当于很多国家全国的人口数,可想而知,“地铁禁报令”会影响多少人的生活。
马光远认为,“地铁禁报令”的影响,可能最重要的不是垄断的问题,而是地铁内售报应该是由很多部门管理,没有任何一个行政部门可以有权指定地铁只能允许发放一种报纸。它本质上是一个法制的问题。如果某一个部门出于某一个单一的理由来令行禁止,那么,民众的生活习惯就会被压缩,而公共政策的制定,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它是否充分尊重和考虑到民众利益。
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北京市政协委员王华民表示,“地铁禁报令”政策的出台程序是有问题的,这涉及公众利益,不应该简单“一刀切”。
“我会就此事,在即将召开的‘两会’上递交提案,以暂缓执行或停止执行地铁禁报令,并会对相关部门当场质询。”王华民说。
- 新闻背景
北京地铁全面禁售报纸
本月初,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给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发函,由该公司运营的8条地铁线实施“禁报令”,禁止发售报纸,但免费发放的《北京娱乐信报》成唯一例外。
13日晚,地铁4号线各个售报站点接到通知,要求自14日开始站台内所有售报点陆续关停。
至此,“禁报令”已覆盖全市全部地铁线路。
- 观点
“禁报”违背城市发展
北京要做首善之区,要发展成“世界城市”,城市文化最宝贵的就是多样性。只允许《信报》发放,显然违背城市多样性的发展需求。——王军
第一感受是自相矛盾。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的说法,地铁站内售卖报会造成人员拥挤发生危险,所以禁止除《信报》外的其他报刊在地铁站内发售。出于安全考虑,同时又只允许一家报纸可以在地铁内发放,这本身就自相矛盾。
地铁是否应允许售报和怎样售报都是需要讨论的问题。我去过巴黎、波士顿、华盛顿、旧金山、香港等城市,没有看到他们站台有售报的,但这些城市的地铁口、非站台过渡的空间里面会有一些问询处,会提供一些比较便利的商业服务。
北京要做中国的首善之区,以后要发展成“世界城市”,城市文化最宝贵的,就是它的多样性。而只允许《信报》在地铁内发放,显然违背了城市多样性的发展需求。
如果我们把这个每天有500万人出入的地铁比作“城市客厅”的话,是否这个客厅的电视机里,只允许播放一个频道的节目。
之所以出现“城市”这个定义,就是因为它可以产生足够多的机会,包括就业、商业、情感等。从长远看,在城市地铁这样一个大的公共平台内,应该很注重提高它本身的商业价值,而出于安全考虑取消地铁内的报纸销售,是否意味着所有的服务性产业都要取消,这无形之中就削弱了地铁的商业价值。
公共交通舒适度降低
政府一直在鼓励公共交通出行,但“地铁禁报令”会给民众乘坐公共交通的舒适度打折扣,此举缺乏人性化。——王华民
政府一直在鼓励公共交通出行,但“地铁禁报令”会给民众乘坐公共交通的舒适度打折扣,此举缺乏人性化。
乘客高峰时段,在一些重点枢纽站台禁止售报是可以的,但没有必要对所有站台都“一刀切”。
《北京娱乐信报》作为一个以娱乐为主的报纸,并不能满足读者对信息的需求。不管是卖还是送,让受众只能读一种报纸,是不公平的。
政府应该考虑到地铁禁报令会给民众带来不便的负面效应。此外,禁令出台后,整个地铁售报人员群体面临失业危机,每个售报人员,身后就是一个家庭。他们的就业问题,又该由谁来负责?
愿有关部门主动纠错
“地铁禁报令”,是一个重大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制定,最基本的层次就是公共精神在里面究竟占了多少比例?——马光远
现在10号线、4号线条件非常好,有足够的空间和条件开设报摊。
我们可以有很多个选项去探寻和规范地铁安全管理。但取消报纸在地铁内销售,肯定不是其中一个选项。
“地铁禁报令”,是一个重大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制定,最基本的层次就是能否彰显公共精神。
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这样,政策的出台一定是一个良性的互动,绝对不能只面对单一层面。
经过我们这样的讨论,可能会对相关部门有一些启迪,我觉得主动权还是在他们这。
希望相关部门能来主动纠正这个错误。
京华时报:警惕“禁报令”背后的民意堵塞
“禁报令”出台以来,社会各界的议论一刻都没有停止。从乘客到报摊摊主,从网民到媒体,从律师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质疑,或不满,或反思,或建议,或举报。但就在如此排山倒海的舆论压力之下,有关部门还是在争议声中“排除万难”,令出如山倒。据报道,近日地铁4号线也接到了关停售报点的通知。至此,“禁报令”已覆盖北京全部地铁线路。
有关部门没有善待公众意见和民意表达,一意孤行。事先没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仅凭一纸意见函就仓促实施,在程序上有违科学决策的要求,又如何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在社会各界的批评和质疑面前,又不给出合理解释,竭力回避正面回应,又如何做好“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事已至此,人们还在关注,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难道依然是有关部门的“沉默是金”,“禁报令”继续在反对的声浪中岿然不动?如果真是这样,我们的担心和不安,恐怕会比在地铁中买不到心仪的报纸更为深重。因为,这种屏蔽民意的决策和施行,如果得不到反思和校正,就可能成为一扇被恶意打破的“窗户”,将会鼓励更多的权力部门如法炮制,屡破民意之窗,乃至成为习惯,在更大层面上造成公共决策的混乱,在危险的方向上越滑越远。近些年,那些撇开民意“信马由缰”的决策造成严重后果,早已不是新闻。
但我们还不愿相信,这一事件中的逻辑会继续推演到北京市的其他领域。事实和理性告诉我们,在倡导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今日之中国,吸纳民意、倾听民意、尊重民意不只是一种执政管理的理念,而且正通过种种利益博弈、有序表达、良性互动的方式,推动城市管理向依法、民主、科学的方向前进。这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进步潮流。正因为如此,在北京,我们看到了公众质疑催生了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首次网上直播;在广州番禺,我们看到了垃圾焚烧厂事件中,当地政府从拒斥民意到与民协商的转变。
温家宝总理16日在北京考察农产品市场和供热公司时,叮嘱随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作为一个大城市,最重要的就是要确保渠道畅通。在总理的语境中,这里的“渠道畅通”固然是指民生物资的货畅其流。但在政府和民众的沟通上,作为我国首善之区的北京,又何尝不需要确保“渠道畅通”?“禁报令”事件中的民意堵塞,值得我们警醒,相关部门更要反躬自省,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