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铁禁售报纸”追踪
“地铁禁报令”政策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昨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地铁禁报令”政策的出台,在程序、内容和公共性上,都存在问题。
“地铁禁报令”之程序
“会议纪要成政策”不严肃
贾西津在详细参阅了近期媒体报道和相关资料后,首先分析了该政策出台的细节。
公开的报道显示,2009年12月1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召开会商会,对轨道交通内报刊发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后下发《轨道交通站内报刊发售问题会商会会议纪要》。今年1月4日,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给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下发了《关于轨道交通站内信报发放和停止销售其他报刊的意见函》,函中称按照《纪要》要求,除信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须停止一切在轨道交通站内报刊销售行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取缔在轨道交通内的报刊发售行为。
贾西津说,北京市委宣传部的会议纪要是指会议上的记录,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不具有公共政策出台的合法性。该《纪要》的主要内容以函的形式,由市公安局公交总队下发给地铁运营公司。这就意味着,一次会议的记录,不但可以作为政策去发布,而且执法机关可以以此执法。在公共政策制定程序上,如果这样一种形式能够实行的话,这是很不严肃的。
“一个会议记录就能出台一个政策,而且能成为公安部门执法的依据,从而影响到民众的生活,这是很可怕的。”贾西津说,公共政策的制定,是要遵循法律程序的,只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政策和法规,才能走入民众的生活。
“地铁禁报令”之内容
“报纸名字进政策”不合适
“地铁禁报令”的理由是,站内售报容易造成拥堵。对此贾西津认为,从禁报令的理由到最终“只允许信报在地铁内发放”的结果,很多步骤上政府都替代民众做了选择。
贾西津分析,客流压力是否有必要减少地铁内的设施;报摊的设立是否和地铁内拥堵与安全事件有直接关系;是不是只有信报在地铁内的发放,才不影响客流拥堵?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论证并且拿出事实依据的。即使这些判断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相关部门在公共政策制定的内容上,也存在问题。
贾西津说,公共政策制定的内容和语言,应该是具有一般性的,而把一个报纸的名字放在政策里,显然是不合适的。而从政府角度讲,是代替民众做了选择。
“如果其他报纸,经事实证明不会对地铁内拥堵和安全事件造成影响,也应该出现在地铁里。这不应是某一家报纸的‘特权’。至于选择权,应该交给民众和市场。”贾西津说。
“地铁禁报令”之公共性
“政策是否征民意”存不足
贾西津认为,此事件中,政府某些部门对公共性的认识,似乎存在误区。公共物品的所有者,应该是公民。而政府相关部门,只是满足公民需求的服务者,而不是权利的施予者。公共政策的制定,则更应该以满足公民需求为前提。
她说,在地铁里对于民众交通、安全、文化的需求,怎样能平衡它们的利弊关系,相关部门应该有一个详实的调查数据,并将事实依据告知民众,政策出台前,应事先征询民众意见。而相关网络调查数据显示,仅8.43%受访者赞成“地铁禁报”,就证明相关部门在民意的征求上,工作不足。
- 声音
于丹:地铁读报应成一道风景线
认为读报是对阅读习惯的培养
听说“地铁禁报令”后,学者于丹第一感受是“惊讶”。她说,在东京和香港等发达城市,快速交通工具上大家捧着一份报纸,是彰显城市文化习惯的一道风景线。
于丹说,去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愿意看到人们在坐地铁的时候能够手里拿上一本书,因为我一直认为,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还给人安全,给人幸福。多读书吧,这就是我的希望。”
于丹说,实际上总理的期待,是对阅读方式和习惯的期待。现在,想让民众一下子跨越到全民读书时代是不现实的,而通往这个目标最好的桥梁,就是读报,对报纸的阅读,其实是习惯的培养。
于丹认为,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地铁不仅面对市民和游客,而且要面对着国际化形象,“我们(政府)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培养市民的习惯,去尊重市民的选择与消费,这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对于“地铁禁报令”,于丹的疑问是“纽约、伦敦、东京这样的城市,是否也有同样的禁令。”
对于地铁内只允许信报发放,于丹表示,里面有作为普通消费者无从解释的事情。
何时告别地铁无报看的日子
北京地铁“禁报令”实施十多天了,从最初的诧异到无奈地接受,本以为会慢慢习惯地铁内无报可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才发觉地铁读报早已成为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难以割舍。
作为一名普通职员,笔者工作于城市中心、居住于郊区偏野。在文化和生活配套设施都不齐全的居住地,买报是相当困难的事情,不但报亭极少,即便有报亭存在,也与居住小区有很远的距离,况且开门时间偏晚,没有时间在上班早高峰期间从报亭买到报纸。原来习惯在地铁站顺手买份《新京报》,打发的绝不仅是几十分钟不等的无聊乘坐时间,通过读报获得的信息和观点,才是晨读的最大收获。
这段日子里,笔者乘坐地铁时,经常会听到一些乘客在那里抱怨地铁站内无报可买,很不方便,其中也不乏对这种行为的质疑与调侃。“禁报令”的理由之一是地铁售报有可能造成客流拥挤、造成安全事故,这条貌似有理的借口实则缺乏现实依据,起码在笔者十年的地铁乘坐史中,从未听说任何因为地铁卖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信息,倒是现在每天刷卡进站后有免费发放的报纸,因无序领取而减缓了乘客进站的速度。
作为读者,有在地铁阅读报纸的需求,有自由选择购买哪份报纸的权利,这种需求和权利,不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现在每次进地铁,都会习惯性地向卖报的地方看一眼,那里空空荡荡。在无报可读的地铁内,手机成为大多数人的报纸阅读暂时代替品,但受上网速度和信号不良等原因影响,起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手机也好手持阅读器也好,都无法取代报纸的地位,况且,报纸在内容的精粹性方面,也是手机媒体暂时无法比拟的。
世界上最令人不爽的事情之一,就是与身边熟悉的事物告别。真诚期待,尽快告别地铁无报看的日子。
中国文化报:北京地铁“禁报令”引发媒体不满
近日,北京市政府部门的一纸公文“取缔”了地铁里的报刊零售,只保留市政府批准的唯一的地铁报《北京娱乐信报》免费发送,并说明这样做是为了“安全”。这种做法显然没能让公众买账。连日来,北京地铁“禁报令”已成了国内外媒体的众矢之的。
香港《南华早报》1月12日报道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下令,禁止在该市70多座地铁站内出售报纸,唯一的例外是一张与市政府关系密切的小报。该报的竞争对手大呼不公,称此举试图扼杀竞争,而乘客们则指责政府将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问题上。”该报道还援引乘客的话质疑“禁报令”是典型的官方思维,也就是说,“有关部门最好少做事,以最大限度减少做错事的风险”。
1月18日,重点关注国际新闻的《环球时报》刊发文章说,在发生过 “9·11”恐怖袭击事件的美国纽约、发生过“沙林毒气案”的日本东京、发生过地铁爆炸案的英国伦敦,都没有像北京这样把报纸当成危险品发出地铁禁售令。在这些国际化大都市,报纸并不是地铁的麻烦或负担。
《新京报》援引新华社记者王军的观点说,北京民众向来有在地铁内读书阅报的习惯,地铁“禁报令”无疑会给这个习惯带来影响。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发布此政策的单位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听证会,所有的利益关系人均有权利参与。北京地铁“ 禁报令”在出台前,显然没有充分考虑和尊重民意。
《人民日报》也于近日刊发署名文章《事关群众利益的“禁令”要谨慎》。该文指出,对报业市场而言,地铁车站是一个香饽饽。免费的地铁报在许多国家一纸风行,效益可观。在我国的几个大城市,这一市场的争夺也相当激烈。该文反问说,既然《信报》“可以在保证不影响地铁安全秩序的情况下免费发放”,如果其他报纸也“保证不影响地铁安全秩序”,是不是也能法外开恩?
该文直言道:买份报纸在地铁上看,不仅是地铁乘客的一种生活习惯,更是一个都市的文化景观。这种习惯、这一景观,非但不应当禁,还应该好好呵护和培育。如果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就应该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尤其是广大地铁乘客的意见;就应该在听取意见、实地考察、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既消除安全隐患,又方便乘客买报的方案来,而不是用一纸“禁令”弄得乘客欲买报而不得。下“禁令”,确实简单易行,却有“懒政思维”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