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晚大量“植入式广告”醒目登场,引起大多数电视观众程度不等的“不舒服”,有人概括这台晚会为“在广告中插播春晚”。有人质疑:春晚到底是为商家服务,还是为老百姓服务?
人大代表刘春梅在《关于春晚改革建议》的议案中力批春晚“五宗罪”,其中一条就是“广告太多,令人反感”,“再这么办下去不如不办”。“两会”期间,记者为此采访了一些关注“春晚”的代表和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魏积安以他多次上过“春晚”的经验告诉记者,电视剧演员或许还可以拒绝太过明显的广告,但在“春晚”上,参演人员没有任何发言权。“我也不希望一个节目被广告弄得支离破碎,但作为圈内人,我知道广告是电视台的收入来源,是不可避免的。”魏积安感叹道,过去“春晚”没那么多广告,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是非。
崔永元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春晚的“植入式广告”是失败的,“广告植入是艺术家与广告商的角力”,艺术家不仅在商业利益面前“弱势”,并且对观众失去了最起码的“真诚”。陈道明委员告诉记者,他在影视剧的拍摄过程中,不止一次察觉到浓重的广告味。“如果有过多强加在我身上的广告,我会拒绝。”陈道明说,“植入式广告应该适可而止,弄不好是双输。文化应该有它独立的精神,不要被商业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