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的第二届“文化企业30强”评选正式揭晓,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榜上有名。
本次评选的企业都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迅速成长的骨干文化企业,展示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可喜成绩。本次评选活动自今年3月中旬启动,凡主营业务范围为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即从事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制作、有线电视网络、演艺娱乐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均可参加推荐。共有155家文化企业申报,经审核符合推荐资格的有146家。推荐活动办公室按照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净资产及2008—2009年度获得全国性奖项情况等指标,对上述企业进行综合排序,最终确定了第二届“文化企业30强”的名单。
入选“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是: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演艺集团公司、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企业30强”有以下特点:一是基本涵盖了文化产业的主要门类。既有传统的文化产业,如报业、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有线电视网络、演艺等,也有新兴的文化产业。二是各项经济指标与首届相比均有大幅提升。首届“30强”中有17家也在本次入选,并且经济指标显著提高,其中有12家主营收入增幅超过40%,9家税前利润增幅超过40%,13家净资产增幅超过40%。本届入选企业中,主营收入和净资产双双超过10亿元的21家,税前利润超过亿元的24家,分别比首届增长31%和71%。三是体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入选企业基本涵盖各种所有制类型,既有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的,也有民营的。其中,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有26家,占总数的86.7%,民营企业有4家。
文化产业实力不断提升的生动写照
——从文化企业30强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成就
第二届文化企业30强评选结果日前揭晓。细阅这份名单,不禁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速度之快、质量之高感到欢欣鼓舞。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态势有目共睹。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平均增速达20%以上,高于同期GDP增速。更为令人振奋的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其质量提升更为迅速,涌现出一批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头雁,并且正成长壮大为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有生力量。
本届入选30强的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均比上届有大幅提升:新闻出版行业入选企业,户均年主营收入62亿元,净资产44.5亿元;广播影视行业入选企业,户均税前年利润达4亿元;增幅最快的演艺娱乐业入选企业,户均年主营收入2亿元、净资产10亿元,而上届入选企业的户均年主营收入为6700万元,净资产5970万元。可见,本届的文化企业30强,已呈现出资产规模大、收入利润丰厚、核心竞争力增强的总体优势。
同时,跨地区、多业态、跨行业发展正日益成为各大文化企业的共识,企业的规模和效益也有望更上一层楼。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公司资产和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其业务跨江苏、海南等地区;保利文化集团在文化演出、收藏拍卖、院线经营等主营业务上全面发展……随着更多实力更强、更具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出现,我国的文化产业也将迈上新的台阶。
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扶持,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改革和发展的政策,2009年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更将文化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性产业的重要位置。
政府的推动,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激励着更多社会资本积极投身于潜力无限的文化产业。30强中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正是民营文化企业的代表。他们向文化产业注入新鲜活力,与众多国有文化企业一起丰富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为我国初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繁荣的格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文化体制改革是振兴文化产业的强劲引擎。从这份名单中不难发现,30强企业的分布既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格局相符,也与改革的力度和进度相符。入围30强企业最多的江苏、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湖南等省份,作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排头兵,文化产业一向走在全国前列;今年首次有企业入围30强的河南、山东、湖北,也是近两年改革力度颇大的省份。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入围,更直接得益于改革,前者的组建创造了第一家“中直院团”整体转制的历史纪录,后者则是广电系统制播分离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重要标志。30强企业的实践充分表明,只有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才能有效盘活存量文化资源,释放企业活力,振兴文化产业。
这份文化企业30强名单是我国文化产业实力不断提升的生动写照。2008年以来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也凸显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特殊优势和特殊功能。当前,国家已经将文化产业提升到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位置,“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展开,文化产业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只要我们抓住机遇,练好内功,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方式,我国文化产业必将迎来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