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上,做了题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重要讲话。讲话论述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的10个方面的关系,其中第九个是要正确认识发展文化与运用科技的关系,提出“把运用高新科技作为推动文化建设、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通过对长春同志重要讲话的学习,我认为在我们当前的文化改革和发展中,要通过文化科技自觉引领高端文化创新。
文化改革与发展以文化创新为必要条件
我们当前的文化改革与发展,是在当前中国文化建设的最好时期中进行的。一方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建设赋予文化创新以崇高使命;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新高潮“两大一新”的呼唤又赋予文化创新以强劲的动力。但是,文化要跟上“四位一体”的步伐,要实现“两大一新”的追求,必须全方位、深层次、高效能地进行文化创新。如同长春同志所说:“科技进步与体制机制创新一样,是加快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此,他要求“大力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业态创新、科技创新……拓展文化发展的新领域”。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时代背景中,我们的文化改革与发展不能不正视“文化转型”的课题,同时也不能不思考“文化选择”的课题。长春同志的讲话提醒我们:促进文化创新的动力在于改革,提高文化创新的能力在于科技。前者的体制创新与后者的科技创新作为当前文化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在于前者能积极地推动文化转型,后者能高效地实现文化选择。
立足“大国崛起的文化准备”,实现高端文化创新
据有关专家的国情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从基本生存阶段走向全面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从传统农耕社会走向现代城市社会,从外向粗放型增长走向内需集约型增长,从低收入国家走向上中等收入国家,同时也从贫弱型国家走向大国责任型国家。作为大国责任型国家,专家们认为至少要担负起全球经济平衡责任、“绿色经济”发展责任、科技创新引领责任和世界安全维护责任等。在这一国情境遇中,我们当前的文化改革与发展无疑也应担当起“大国崛起”的文化准备。关于“大国崛起的文化准备”,文化部领导李洪峰同志曾就这一课题在中共中央党校做过一次讲演,其中谈到大国崛起的文化条件时,强调了四方面:一、强化国家意识、坚守文化传统是大国崛起的必要前提;二、增强文化感召力是提高国家战略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三、培养开放的民族心态是大国崛起的必要条件;四、坚持思想引领和制度创新是促成大国崛起的深层原因(参见2009年12月26日《文汇报》“每周演讲”)。着眼于大国崛起的“文化准备”。意味着我们文化改革与发展要着眼于高端文化创新,要着眼于建立与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相适应的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文化创新;这种“文化准备”还意味着我们通过文化改革与发展而实现的“文化转型”,对内要有凝聚力和崇高的价值取向,对外要有感召力和伟岸的精神魅力。
高端文化创新要关注发达国家的文化优势
文化创新,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地出现在文化建设领域中。谈高端文化创新,不在于比我们既往的文化建设提供了何种“新意”,而在于它能否立足时代前沿、跻身价值高端去领略新风、捕捉新机、拓辟新地。这是因为,文化改革与发展的基点是我们既往的文化现状,而参照则是发达国家的文化优势。我们注意到,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一个重要的因素,更确切地说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科技的进步与发达。发达的科技在发达国家不仅推动着经济建设而且推动着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建设,而事实上,发达国家由发达科技促成的文化优势,本身就有着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土壤。与我国数千年传承、积淀的文化优势相比,发达国家的文化优势主要体现为文化传播力而非文化传承力的优势,体现为科技进步而非伦理维系的优势,体现为创意文化而非知识文化的优势。长春同志在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之时,注意到“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今时代,谁的传播手段先进,谁的传播能力强,谁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就能更广泛地流传,谁的文化产品就能更有力地影响世界”。很显然,文化改革与发展要胜任“大国崛起的文化准备”,不能不考虑立足信息技术时代的文化创新,不能不考虑着眼先进传播能力的文化创新。这便是我们强调的高端文化创新。
加强文化科技自觉,实现自主的文化转型
关注高端文化创新,将使我们文化改革与发展的效能得到大大提升,将使我们的文化转型更具前瞻性也更具影响力。文化改革与发展必须也必然要正视文化选择与文化转型,而在这方面我们必须首先正视费孝通先生早在10多年前关于“文化自觉”理念的警醒。虽然费先生以“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来概括“文化自觉”的历程,但他明确指出:“文化自觉只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参见1997年第3期《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其实,费先生“各美其美”讲的是文化认同的自觉,“美人之美”讲的是文化宽容的自觉,“美美与共”讲的是文化交流的自觉,而“天下大同”讲的是文化和谐的自觉。我们在讲“文化自觉”之时之所以强调“文化科技自觉”,正是基于对我们文化现状的自知之明,是我们对当今发达国家“文化优势”进行比照后的自我警醒。因为正如长春同志所说:“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运用,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和传播力,催生了一系列新兴文化业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科技进步对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敏锐把握世界文化发展的新趋势,紧紧抓住信息化深入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努力掌握文化发展与文化传播的主动权”。
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尤为需要文化科技自觉
我们当前的文化改革与发展,就其根本而言仍然是要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在这方面,新兴文化业态的催生需要“文化科技自觉”,传统文化业态的再生也需要、甚至是更需要“文化科技自觉”。在传统文化业态中,舞台演艺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中,我们的科技创新较为关注新兴文化业态的催生,而传统文化业态的再生较多依托于体制创新。温家宝总理去年在中科院建院60周年的讲话中,谈到“只有加快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我们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其实,我们包括舞台演艺在内的传统文化业态要走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转型产生的困境,也必须同时加快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面对传统文化业态,文化体制创新和文化科技创新关涉的其实是文化生产关系和文化生产力的问题。我们大力推动文化体制创新,对于文化生产力的解放是有积极意义的,但这更多地是基于文化生产力三要素中劳动力的考虑。其实,在当代科技进步支撑、提升乃至引领文化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对传统文化业态文化生产力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也要全面关注。包括舞台演艺在内的传统文化业态必须通过“文化科技自觉”改造并创新生产资料(比如提高舞台设施的科技含量),从而能更有效地把握生产对象并生产出具有时代特征、满足时代需求的文化产品。此外,在文化改革与发展的整体视野中,新兴文化业态也应以自己的科技优势(特别是传播优势)对传统文化业态“拉兄弟一把”,而这无疑也需要树立起“文化科技自觉”的意识。
让科技之光助力人文之光走向更大辉煌
《人民日报》最近开辟了“新话·谁是当代文化的敌人”的专栏新话,有一位很有影响的学者论及“技术之光取代不了人文之光”,他还指出“技术之光的意义在于存持人文之光”。我国演艺文化自20世纪以来4次大规模地借鉴并吸纳国外演艺文化,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对“技术之光”的追随。第一次是上世纪初对话剧这一演艺样式的吸纳,这是一次比新文化运动还早的“新演剧”运动,是由一批立志做中国“易卜生”的新文化运动先驱者推动的。第二次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当时的新文化工作者不失时机地把握了科技进步催生的新演艺业态——电影,使其在当时中国社会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次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文化建设在演艺文化中的作为,一是改造传统戏曲等本土演艺,二是引进歌剧、交响乐、芭蕾等西洋“贵族艺术”,后者在新中国演艺文化建设中甚至发挥了陶冶格调提升品位的作用。第四次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并一直延续至今,主要体现为对发达国家音乐剧艺术的关注。审视上述4次借鉴与吸纳,其实都潜含着科技进步对演艺文化发展和转型的影响。相对于传统戏曲的表现理念而言,话剧作为“新演剧”包涵着舞台美术的科技进步;电影艺术自不必说,它本身就是科技创新而催生的新兴文化业态;音乐剧作为当下新演剧形态的制作理念,则鲜明地体现出高科技含量和产业化运作的特征。在讨论“文化科技自觉引领下的高端文化创新”时,之所以对此稍稍回顾,旨在说明科技进步是人文进步的重要动力,并将融入未来的人文进步,我们完全应当让人文之光搭乘科技之光走向更大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