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考 指导实践 推动立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全面启动

来源: 中国文化报

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这个以“文化民生”为特色和重点的体系中,如何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机制,如何确保服务方式的不断更新,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如何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等,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将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探索我国东、中、西部和城乡不同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研究有效措施,切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发展。

    6月25日至26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标志着这项筹划了半年之久的工作全面启动。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会议上,文化部社会文化司确定了浙江、湖北、重庆承担综合性课题研究,北京、上海、河北、河南等18个省(市、区)及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承担专题性课题研究,并就下一阶段如何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进行了部署。来自各省(市、区)的代表和课题专家组成员,就如何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进行了座谈。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加强对体系制度设计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何利用、发挥好已经建成的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如何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如何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更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如何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经费保障机制等成为热点话题。

    要充分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的重要意义

    杨志今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解决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从具体实践中发现普遍规律,提出符合各地实际的不同模式以及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解决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文化自身发展要求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体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才能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杨志今强调,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必须着眼于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大局,着眼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突出战略性和前瞻性;必须在文化部门主导下,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密切协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依靠各级文化部门、公共文化机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研究队伍,齐心协力,共同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陕西省文化厅副厅长蒋惠莉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创新性工作,这项工作的启动也是将社会文化的经验转化为工作机制,把一般工作转化为体系建设,把单向性工作转化为综合性长远发展的举措,标志着社会文化工作从注重实践性,向注重用理论来指导实践,探索规律、科学发展的迈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唐正柱认为,要从更高的层次来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的意义。在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方面,除了依据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以外,还应当考虑人类学,要从以人为本的需求出发,考虑国家文化安全、文化传承、文化建设长远发展的意义,以便从更高、更广阔的角度,更高的层面来考虑它的理论依据。

    最关键的是必须发挥指导实际工作的作用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专家组副组长、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认为,研究的方法一定要突出实践性、应用性、可行性、操作性,这是必须要明确的,这也是此次研究工作的生命所在,也是它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从研究的性质划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是一种应用研究,要让这次制度的研究成果能够对推动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真正产生作用,能够让研究成果真正上升为各级政府的政策,乃至于国家的法律,这种研究才是对事业发展战略的推动。整个研究需要解剖典型,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提炼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制度要素,因为我们的研究目标非常明确,即十二字方针:“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这种研究在公共服务领域是第一次,其中肯定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和解决。河南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翦辉认为,制度设计研究最重要一点是实践性,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从一开始就应该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机制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经过多年实践,结合当前我国国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应该是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顾问冯守仁认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地位体现在三个方面: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的职能,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者。政府通过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主体地位的主要体现,也是主要的形式,其中就涉及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如何设置、如何管理、如何服务,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建设机制、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

    如何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经费保障机制,是决定体系健康发展的关键。承担这项重要课题的北京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所长王蓉认为,要解决文化财政体制和机制问题首先要明确公共文化服务是否要由政府来提供?如果是的话,是否应该全部应该由政府来提供?那些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应该由哪级政府来提供?即要考虑各级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的划分与对应。其次,要明确政府该如何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即该通过怎样的财政机制的设计使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这里主要涉及的是政府的财政投入方式的问题,是直接投入还是间接投入,直接投入中重点投入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哪些方面:是基本运转、人员经费还是活动开展。第三,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是否可以考虑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以及如何设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在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通过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如何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要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目前存在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公共文化资源的配置方式上的不均等趋向,如东部因拥有较多公共文化资源,人们享受到比中西部更好的文化服务;中心城市常住人口与外来人口所享受的公共文化资源供给存在较大差异;同一座城市因不同社区拥有资源品质和数量不同而存在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巨大差异。很多资源处于小范围固化状态,仅服务于很狭小的范围或群体。这种配置方式成本很高、效率很低、差异很大。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巫志南认为,这些问题并非文化部门所能彻底解决,是与国家行政管辖、资源配置、财权事权分配以及户籍管理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短时间内要从这些角度去突破是十分困难的。他认为,现阶段公共文化资源的生产供给还是要坚持“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主,以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为辅”。这是因为:一是现阶段各种可以参与公共文化资源供给的社会力量还没有真正发育成熟,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供给规模,还没有形成可以依托的基本队伍。二是公共文化资源供给,在任何国家都必然带有一定的主流价值追求,所供给的内容资源都鲜明体现着国家意志或社会主流价值,也就是说,供给主体也必须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十分可靠的载体。三是从实际情况看,公共文化资源仍然主要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重点课题和子课题将同步推进

    为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探索我国东、中、西部和城乡不同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路径、方式、方法和措施,推动“十二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文化部启动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据文化部社文司副司长张永新介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指导思想是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在专家指导下,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理论研究课题体系,与典型示范和地方实践相结合,研究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路径、方式、方法和措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主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通过对涉及全局的、重大的战略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二是吸纳一流专家,建立一支政府公共文化机构、专家学者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理论研究队伍,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咨询。三是在课题研究中形成一系列工作机制和抓手,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0年上半年,文化部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体系,主要包括:群众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研究、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研究、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与公益性服务研究、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体系研究、社会文化活动机制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研究、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体系研究等10个一级课题和32个二级课题。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2010年4月19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组在北京成立。专家组按照专家学者、行政管理人员和公共文化机构工作人员“三三制”的原则组建,主要承担负责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以及为地方文化厅局课题研究进行理论指导和制度设计。在对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实力进行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分别与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信息传播研究所、中国传媒大学及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等重点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分别就文化部“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研究、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体系研究等重点课题共同开展研究工作,并在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等方面深入合作。

    实现“三个转变”,抓住“四个属性” 

    切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于 群(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更是文化部门的首要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文化建设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高度,努力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文化自身发展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就要求我们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手段,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找寻具体对策、办法和措施,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实现“三个转变”,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

    按照文化部党组“逐步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真正履行好服务、指导、协调和监管职责”的要求,为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文化工作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软件工程”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并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研究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工作思路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从实践推动向理论建设和实践推动并重转变。近年来,各地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中大胆探索,“摸石头过河”,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理论上还有待于丰富和完善,科学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为充分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十二五”时期,社会文化工作将在继续推进实践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建设。今年上半年,成立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组作为思想库和智囊团,确定了制度设计研究课题体系,启动实施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二是从硬件建设向软、硬件建设并重转变。要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有效,发挥“惠及全民”的作用,只有硬件是不够的,必须软硬件并重,在抓好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创新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好阵地”“用好阵地”,推动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时期,将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章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进程,修订《文化馆管理办法》、制定《城市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办法》等规章,贯彻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同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为重点,努力形成一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制度框架。

    三是从抓“点、线”为主向抓“点、线、面”并重转变。“十一五”期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文化部实施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大文化项目。这种以“点、线”为主的办法,对抓住薄弱环节、形成重点突破十分重要,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时期,我们既要继续抓好“点和线”,谋划实施重大文化项目,更要注意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在“面”上的管理和调控,避免出现基层政府形成“等、靠、要”思想,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统筹整合,鼓励地方政府拓展创新空间。

    制度设计研究的“四个属性”

    制度设计研究的目标简单地说就是三句话,十二个字,即“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具体来说,就是围绕谋划“十二五”工作思路,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工作进行,对涉及全局的、重大的战略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

    此次谋划、开展的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主要有四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科学性。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此次开展制度设计研究,不仅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而且吸纳近年来国内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公共文化领域一流专家加入,成立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组,经过长达半年的谋划和反复论证,确定了逻辑严密、内容全面的课题体系,为整个制度设计研究打下了很好的工作基础。同时,选择课题研究对象时,注意从中国国情出发,强调平衡东中西、大中小,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开展课题研究时,强调运用科学理念、科学方法、科学手段,确保整个课题研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可操作性。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根本目的是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各地开展课题研究,由各省文化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具体承担,在专家组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强调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注意区分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发展水平,在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摸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普遍性规律,提炼成理论和政策,再在实践中进行完善和丰富,最后形成指导全国的可操作的政策、机制和抓手。

    三是整体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是一个严密完整的链条,涉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和所有重大问题,从“群众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研究”开始,到“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体系研究”结束,10个课题环环相扣、关联密切,具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和完整性。

    四是带动性。通过开展制度设计研究,特别是结合下一步策划相关项目和工作,不仅能够及时将各地典型经验加以示范推广,而且对带动各地的具体文化实践,促进各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更加关注制度设计、工作机制、理论建设等软环境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很强的带动性。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是推动“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我们希望抓住当前难得的契机,扎扎实实推进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软件建设,为推动今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及专家名单

    一、 文化部“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首席专家:王有强(清华大学教授)

    二、 综合性研究

    首席专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组

    承担单位:浙江省文化厅、湖北省文化厅、重庆市文广局

    三、 群众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研究

    首席专家:章建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承担单位:河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文化厅

    四、 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研究

    首席专家:冯守仁(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顾问)

    承担单位:北京市文化局、四川省文化厅

    五、 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与公益性服务研究

    首席专家:胡智锋(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承担单位:江苏省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六、 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体系研究

    首席专家:巫志南(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承担单位:上海市文广局、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七、 社会文化活动机制研究

    首席专家:傅才武(武汉大学教授)  承担单位:江西省文化厅、湖南省文化厅

    八、 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研究

    首席专家:戴珩(江苏省文化馆副馆长)  承担单位:山西省文化厅、吉林省文化厅、贵州省文化厅

    九、 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

    首席专家:王蓉(北京大学教授)  承担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厅、江苏省文化厅、四川省文化厅

    十、 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首席专家:李国新(北京大学教授)  承担单位:安徽省文化厅、甘肃省文化厅

    十一、 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研究

    首席专家:赵红川(四川省文化厅信息中心主任)  承担单位:辽宁省文化厅、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十二、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体系研究

    首席专家:毛少莹(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承担单位:上海市文广局、山东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