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可能成为过失泄密者

来源: 苏州图书馆

本报记者 李婷

    新闻背景

    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保密法》施行。新《保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不论是否产生泄密实际后果,只要违法,都要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省保密局副局长罗江淮在苏州图书馆报告厅中举办了一场“小心——泄密就在你身边”的专题讲座。

    从泄密必究到违法必究

    随着计算机及其网络在我国的广泛使用,网络泄密与窃密事件层出不穷。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网络泄密案件已经占到各类泄密案件总数的90%以上。“可以这么说,只要不懂信息化的保密知识,不会信息化保密技能,谁都可能成为网上过失泄密的责任者与网上窃密的被利用者。 ”罗江淮列举了多起公务人员严重违反保密规定,把存储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U盘连接互联网,或是在家用电脑上加班处理涉密信息,结果导致泄密恶果。“新《保密法》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以前是泄密必究,新法是违法必究。 ”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样重要

    如今,家有电脑不再是什么稀奇事了,计算机从娃娃抓起,上网也从中小学学起,可是使用电脑时应有的安全知识技能,却鲜有家庭重视。

    据介绍,有关部门经常发现孩子们把自己的银行账号与密码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这给不法分子盗钱打开了方便之门;还有的孩子在家用电脑上写日记,许多涉及家庭安全和家人隐私的内容全都“裸露”在网络上。甚至还有尚未毕业的大学生毫无分辨能力,在网上应聘成为境外情报机关的信息员,收集各种敏感信息,充当出卖经济、科技甚至军工情报的信息员,结果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提醒人们,保密意识是事关个人前途、家庭幸福的大事。 ”罗江淮点评道。

    专家为市民支了不少“保密招”

    那么,市民们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提高保密意识,做到不让自己的重要信息被盗用呢?讲座中的互动环节,不少听众纷纷提问,请专家为大伙支点招。

    罗江淮表示,在家用电脑里,特别是可以上网的电脑里,不能存放银行账号、身份证号、各种密码。而不同场合使用的密码最好不要“一号通用”,在设置密码时,不要简单地用家里的电话号码、自己的出生年月来编码,要设置一些密码难度高的,比如,可以用数字、汉字、英文三种元素混编密码,也可以把家人的出生年月混编在一起。另外,密码过段时间还要更改。

    (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姑苏晚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