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播电影须缴版权费 多数网民表示质疑或反对

来源: 燕赵晚报

京沪等地明年率先施行,多数网民质疑,网吧视频版权公司称影著协无权收费

    明年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消息一出引来一片质疑、反对声。提供电影服务的网吧、长途大巴表示如收费将取消电影服务。

    事件

    网吧大巴播电影将缴版权费 

    据媒体报道,近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影著协”)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在江阴金鸡百花电影节论坛上宣布,《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上报国家版权局公示后已获批准通过。

    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北京、上海、江苏等七八个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由“影著协”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对于那些执意拒绝缴费的网吧,影著协在宣传无用的情况下,将向法院提出诉讼。

    影著协还公布了使用费收取标准。网络:距首映两年内的电影基本使用费下限为每年10万元/部;网吧:每天的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视频点播:基本使用费为每次点击的单价×33.3%×终端用户数×10%;飞机和火车:每年每部影片使用费为2500元~5万元;轮船:每年每部影片使用费为800~11000元;长途汽车: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500元;非营利性局域网:每个计算单位(500户终端)每年每部影片的著作权使用费为100元;音像制品出租:每年每个出租点统收电影作品出租权使用费200元。

    热议

    多数网民持质疑态度

    昨日,消息在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刊出,很快引来成千上万网民关注。至昨日17时16分,在百度上输入“网吧等放电影缴版权费”等字样,弹出相关网页达50400篇。新浪、网易、搜狐等网站至少有数千人参与评论。同时,全国其他网站纷纷转载。

    一位网友表示支持正版,但反对这种收费方式,保护版权要从根本解决。有网友叹息:现在的生活成本真高,什么都收费。一位新浪网友还提出几点质疑:一、收费依据是什么法律?二、收费的标准是根据什么准则来制定的;三、收来的版权费如何分配?

    也有网友认为,在长途汽车上播放影片是对乘客的一种服务,都是免费播放,购买影片时已缴纳了版权税。还有网友担心:以后在网上读书、用手机看视频是不是也要收费?

    记者了解到,支持收费的网民占少数,多数网民则表示质疑或反对。

    调查

    消费者:担心摊到自己头上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3位市民,其中5位市民表示“无所谓”,但8位市民表示,如真收费,会担心这笔费用要落到用户身上,“网吧等机构一定想办法提高经营费,到头来还是要老百姓承担这笔钱”。还有市民担心,长途车主或网吧老板因此放弃电影服务,“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网吧:如收费就取消网吧电影

    昨日13时,中山路一家网吧负责人说,目前网吧内提供“在线影视”服务,是有人架设服务器后共享到本地的,目前不需要交费,但如果要收费,“顶多不用了。再说现在视频类网站这么多,很多人从网上就能看了。”但这位负责人说,如网吧电影被强制收费,网吧经营成本会加大,“如果那样,只能提高上网费,我担心会流失大量顾客。”

    记者又走访了两家网吧了解到,网吧内只有少部分人在看电影。一家网吧老板说:“真收费了,我们就取消电影服务,反正来看电影的人只是少数。”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长途汽车站,几位长途汽车司机正在聊天。针对电影收费问题,他们表现得十分平淡,“那就不演了呗!”对此,一位乘客担心地说:“看来,将来很难在车上看电影了。” 

    观点

    收费标准、方式有待完善

    河北威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洪涛认为,首先,《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关于电影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我国的进步。这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大进步,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第二、在费用的收取方面,肯定是困难重重,非议颇多。但是,这毕竟体现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觉醒;第三、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说,电影工作者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付出了巨额的成本,为大家提供了精美的、丰富的精神食粮,影著协向使用人收取使用费也是合法的;第四、至于费用的收费标准、收取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可行,还有待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在我国这还是新生事物,毕竟还在探索阶段,可以摸着石头过河,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第五、使用人也要充分理解影著协,天下不会有永远免费的午餐。  本报记者谢鑫名 牛家林 实习生 刘曼

    ◎链接

    网吧视频版权公司集体反对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国内多家网吧视频版权公司集体表示反对。这些公司认为,很多影视作品已被版权公司买断版权,影著协无权收费。还有律师称,著作权首先是私权,权利人加入或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自愿的。影著协在没有经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代非会员单位统一代收、结算影视版权收入的做法,肯定不妥。

    影著协别因收费而冲淡维权本色

    又一项收费即将开始。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13日在江阴金鸡百花电影节论坛上宣布,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今日本报A11版)

    看来“音集协”的成功刺激了影著协,影著协也开始向社会收费了。此时,有人质疑影著协的收费资格,我倒认为,既已获得了授权,质疑已无意义。我更关心的是,影著协缘何收费、如何收费。

    从事前的报道中我们得知,影著协是为维权而收费。当一项收费被贴上维护知识产权的标签后,它貌似正义。然而,“音集协”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收费不等于维权,反而有可能会因收费而冲淡维权。

    今年初,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备受关注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获得大会通过。据悉,从2007年启动卡拉OK许可收费到2009年9月30日,音集协共向约3000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其间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但按照分配方案,音集协提取50%作为管理费用,只给权利人留下一半。这不禁让人担心,影著协收的这块版权大蛋糕,又能剩下几口到著作权人嘴边? 

    根据朱永德的介绍,他们将吸取卡拉OK版权收费的教训,不会派人去各地收取,而是在地方上聘请“有人脉关系”的人员去执行收取工作。“有人脉关系”的人员到底是什么人员,这个想象空间,还是留待事实去填空吧。只是想提醒,这些“有人脉关系”的人员,估计也要提成不少。 

    我们无意干涉影著协收费,当然想干涉也干涉不了,人家已经拿到了尚方宝剑。只是希望影著协在收费的同时,能想想维权之事。千万不要让收费冲淡了维权,或者只管收费不管维权。回头来看,虽然卡拉OK版权收费了,但我们并没有看到公众的版权意识有明显提高。朱永德既称“将吸取卡拉OK版权收费的教训”,那不妨在维权及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上,也“吸取卡拉OK版权收费的教训”。

    事实上,目前过高的收费标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让公众怀疑“假维权之名行收费”之实了。从这意义上说,影著协为自己正名任重而道远。但不管如何,还是希望影著协能够自证清白,最起码要让公众看到,这么一个匆匆忙忙成立起来的协会,并不是为收费而来并且为收费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