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新时期文化建设进程中重要内容,受关注度日益提升。作为文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城市,北京市近年来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了探悉北京在公共文化建设进程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了解北京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记者近日专访了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王珠。
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
“近几年来,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的公共文化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同时加强了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应该说,我们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王珠说。
据王珠介绍,目前,北京已经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演出服务体系、文化活动体系、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首先,北京市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已基本健全,全市及各区县、街道、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特别是北京市的3859个行政村,村村建设了多媒体文化中心,实现了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的目标。这些文化中心以农村的综合数字影厅为依托,集文化信息、报刊阅览、文艺演出、数字电影放映等于一体,结束了广大农民群众所有的文化活动基本上是在露天进行的历史。
其次,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主要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演出星火工程、周末演出计划、针对城乡社区的百姓周末大舞台,还有让低收入人群进剧场看戏等的文化惠民工程,使城乡居民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
第三,逐步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机制。北京市政府这几年不断加强和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经济政策和投入机制,一方面是各级政府加大对公共文化的财政投入力度,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
第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北京市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各类有专长、有愿望的优秀人才进入北京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培养了一批专兼职的文化骨干。比如,2009年成立了北京市文化志愿者服务管理中心,18个区县成立了分中心,在册志愿者达6000多人,非在册的约有3.7万人。
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政府在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方面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王珠认为,第一,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第二,政府应该创造条件、拓宽渠道,让公民能够参与各种文化活动;第三,政府应该创造宽松的环境,建立完善的机制,激发公民的文化创意,促进公民开展文化创造;第四,政府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公民创造的文化成果不受非法侵占。
在谈到政府主导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王珠说:“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责无旁贷。从社会发展看,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在文化服务上弥补市场缺失的实际举措,是政府为全体公民所创造的文化福利,是政府给予全体公民的文化回报,也是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惠泽全民是终极目标
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王珠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建设的基础,是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有公共文化设施,还要从税收、财政的支出中拨款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转和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同时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信息,这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在服务对象上,不管城市、乡村,不管性别、年龄,不管身份、职务,都可以无差别地享有所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做到真正的文化惠民。”王珠说。
在谈到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下一步发展计划时,王珠说:“这些年北京市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刻认识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在目前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的情况下,加大力度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个网络的服务功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和标准,形成指导全市的政策、机制或具体举措,切实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从而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