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晚会”可否有所节制

来源: 人民日报

快过年了,各地“春晚”纷至沓来。不可否认,电视晚会有其价值。这种节目形式喜闻乐见:它集合曲艺、歌舞、小品等多种艺术样式,丰富观众的精神生活;它是推介演艺界新人的平台;它给电视台带去经济利益等。不过,当“大晚会”发展到如今过于密集并彼此雷同的阶段时,“大晚会”的推出上应有所“节制”。 

    五光十色的“大晚会”不仅造价不菲,也对艺术有一定的伤害。对于文艺创作者来说,他们习惯了电视媒体的审美趣味,熟悉了电视拍摄的技巧,其作品容易流于模式化。从这一角度来说,很多人已经不是创作者,而是工匠——他们熟练地为各种电视晚会“量体裁衣”,制造出文艺消费品。从长远来说,这是对艺术原创力的销蚀和阻碍。与此同时,虽然晚会容易赚得盆满钵满,但各电视台总走与兄弟单位争夺明星大腕的晚会之路,亦是画地为牢的表现,看似多样丰富的晚会样式其实很单一。

    “大晚会”折射出的文艺生产与消费之怪现状,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