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思考 在探索中前进:文化部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来源: 中国文化报

2月28日至3月1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文化部门的代表汇报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开展情况。这是文化部部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工作开展一年来的集中展示,汇报会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最新的成果。

    3月1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在京正式成立,由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学术科研机构和全国部分文化机构的39名专家组成,代表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研究的核心力量和一流水平。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出席成立大会并向专家颁发聘书。

    据介绍,专家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建议、业务咨询和理论指导。具体任务包括:一是承担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相关任务,包括审定创建示范区(项目)评审标准和课题研究体系;对各省区、市申报的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意见;对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协助开展创建示范区(项目)和课题的评估、验收等工作。二是承担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的课题立项、研究和评审等工作,包括审定课题体系和课题研究大纲;指导各课题组开展分课题研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组织开展重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学术交流活动;对课题成果的应用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参与中央和文化部重大项目、重要任务的研究和完成。

    由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概念、理论到实践都刚刚起步,涉及门类广,加之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特点差异很大,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出现的新情况越来越多,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对实践的指导,加强对理论的研究和创新,加强对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对规律的认识、把握和运用,更加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科学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和制度设计体系,增强工作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和科学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专家委员会是在文化部去年4月成立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组基础上筹建而成。自去年以来,在文化部的组织下,专家组成员利用各自所在单位的研究力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如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制定的《文化部“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获得通过,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研究的成果对制定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文件起到了重要作用,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的成果、北京大学信息传播研究所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的成果、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关于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体系研究的成果也都起到了重要的决策参考和指导实践作用。同时,专家组成员根据文化部提出的“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的宗旨,积极指导和督促所联系省份开展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专家组参与制定了《文化部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文化部的组织下,专家组成员深入重庆、云南、河北等地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协助组织、审核会议材料,帮助基层总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为全国村级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会议、全国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关于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的成功召开,为树立村级和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典型,推广云南大村村级文化建设经验和河北霸州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起到了重要作用。

    参加制度设计工作汇报的研究课题包括群众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与公益性服务、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体系、社会文化活动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承担课题的各省区、市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提出问题,比如云南调查了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需求,辽宁从共享工程“进村入户”入手研究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北京市总结分析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中的“朝阳模式”,广西研究了图书馆免费开放之后面临的问题等。

    实现“三个转变”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更是文化部门的首要任务。“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高度,努力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文化自身发展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就要求我们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手段,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找寻具体对策、办法和措施,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按照文化部党组“逐步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 真正履行好服务、指导、协调和监管职责”的要求,为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部社会文化司明确“十二五”期间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软件工程”建设为重点,并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研究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工作思路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从实践推动向理论建设和实践推动并重转变。近年来,各地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中大胆探索,“摸石头过河”,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理论上还有待于丰富和完善,科学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为充分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2010年文化部成立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组作为思想库和智囊团,确定了制度设计研究课题体系,实施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制度设计研究将结合现阶段我国国情和文化发展实际,重点探讨一些亟待解决的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在了解国内国际情况的基础上,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总结发展规律,判断、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政策建议,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也为立法做好理论准备。

    二是从硬件建设向软硬件建设并重转变。要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有效”,发挥“惠及全民”的作用,只有硬件是不够的,必须软硬件并重,在抓好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创新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好”“用好”阵地设施,推动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以建立人才队伍建设机制、长效保障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为重点,努力形成一套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和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制度框架。

    三是从抓“点、线”为主向抓“点、线、面”并重转变。“十一五”期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文化部实施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大文化项目。项目以从中央到地方“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加大对中西部农村地区在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力度。这种以“点、线”为主的办法,对抓住薄弱环节、形成重点突破十分重要,在实践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这种工作方式也带来一些问题:一是使基层政府容易形成“等、靠、要”的思想,管理责任缺位;二是不利于基层文化资源的统筹、整合;三是容易脱离基层实际,使地方政府缺乏创新空间。“十二五”时期,我们既要继续抓好“点和线”,谋划实施重大文化项目,更要注意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在“面”上的管理和调控。为此,文化部、财政部启动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选择部分工作基础好,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的市县,通过设计一套综合性强的示范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相信通过创建示范区这个抓手,调动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投入力度,整合文化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经验,实现科学发展上水平,为文化发展繁荣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作者于群,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

 

    决策参考 指导实践 推动立法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情况及成果部分介绍(上)

    ●研发试用社会文化活动管理软件。江西省文化厅学习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区康文署的经验,开发了“江西省社会文化数据统计平台”和“江西省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综合管理系统”两套软件,目前试用效果良好。

    ●江西省于2005年开始举办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当年省政府投入专项资金6000万元用于开展该活动。2006年,专项资金提高到1亿元。2007年开始,列入省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再次提高到了1.2亿元。内容包括:乡镇、农场(含华侨农场)、林场、垦殖场和开发区等购买各类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到农村进行的文艺演出,每年4场、每场演出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购买电影到每个行政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放映影片,每月1场,每场电影为一部故事片和两个科教片;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内容健康的文艺演出、展览和比赛等文体活动(包括歌咏、棋类、武术、书法、美术、摄影、农村科普知识竞赛或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每年2次。按照“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乡镇搭台、农民看戏”的思路,改变了原来财政资金从文化部门逐级下拨的传统模式,省财政直接将资金下达到县财政部门,县财政按照资金额度下达到乡镇一级,乡镇政府根据所辖行政村农民的需求和喜好,自主选择向文艺团体和电影公司购买文艺演出、电影和组织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

    ●社会文化活动需要真正地实现“社会化”。从对图书馆、文化馆(站)以及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众多社会文化活动案例中,可以了解到,大多数的活动,群众参与面并不很广。真正地实现社会文化活动的社会化,除了在活动现场要有尽可能的群众参与外,在活动的策划、筹备阶段,就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方式(比如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与活动方案设计),让群众参与进来。

    (承担省份:江西、湖南)

    社会文化活动机制研究

    ●我国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的体现是发展变化的,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定位;各级政府都处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地位,但是其定位和体现的形式也是不相同的。本研究从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的定位和实现形式入手。

    ●涉及的重要问题: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上,如何合理布局、体现“普遍均等”的原则;如何打破块块分割,以地市或县为整体建设和形成一个资源共享、联合服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现行的行政和财政体制下,通过什么样的管理体制把分属于各级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联系起来,形成一个资源共享、联合服务的服务体系。

    ●在各级政府间科学、合理地分配公共文化服务事权、明确主要职能是政府正确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逻辑起点和必要保证,是建立规范、明晰的公共服务体制的核心和基础。

    ●目前公认的政府层级间公共文化服务事权配置的几大原则是:受益范围原则、效率原则、法定原则。目前的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事权主要是按照法定原则和行政五级级别程序进行。

    ●根据转型时期现行政府事权界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 “内外不清 ”、“上下不清”、部门之间“协调不清” 的“越位”和“不到位”问题,建议将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界定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两种主体性质和功能。

    ●北京提出“三圈一链”的公共文化建设服务模式:固定文化设施服务圈: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流动文化设施服务圈:送电影、周末场演出;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圈:两个平台一体化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圈;本土化与国际化互动共荣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应链和品牌建设链。

    ●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的基本性质包括主导方向、主力推进、主要提供和主动建设四个方面。主导方向是指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方向引导者,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掌舵人”,须时刻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价值取向;主力推进是指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力推进者,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火车头”,通过强化政府职能,以政府为主,充分发挥政府组织管理、资源整合、调控干预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主要提供是指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集散地”,通过各种有效的服务方式,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动建设是指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动建设者,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大本营”,从宏观到微观、从硬件到软件,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省份:北京、四川)

    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研究

    ●群众自办文化的现状。山西省经过对太原、大同、吕梁、运城、临汾、朔州、阳泉七市区(忻州市、晋中市和晋城市的数据暂无)进行调查统计,七市区群众自办文化组织共670个。其中由农民发起的群众自办文化组织有380余个,占统计总数的56.7%,离退休人员创办的群众自办文化组织有150余个,占统计总数的22.4%,两者占总数量近80%。从所调查统计的群众自办文化组织类型来看,各类文化团体为327个,占统计总数的48.9%;文化大院为144个,比例为21.5%;业余剧团49个,比例为7.3%;农民书屋41个,比例为6.1%;工艺传播中心为21个,比例为3%,这5种群众自办文化组织所占比例近90%。从群众自办文化组织的资金来源看,在670个群众自办文化组织中,经费完全自筹的群众自办文化组织为556个,也就是约83%的群众自办文化组织未受到过政府资助及社会各界捐助,14.5%的群众自办文化组织受到过政府资助,12.1%的群众自办文化组织收到过社会捐助,极少数的群众自办文化组织的资金来源除了自筹,还有本身的劳务收入、会费及培训费等。(承担省份:山西、吉林、贵州)

    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研究

    ●国家在公共文化服务范畴中应向公民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共有三类:即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对弱势群体进行的文化救助,以及对文化原创予以支持。这3种公共品的提供目标应是保障公民3种公共需求的最大满足。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广大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从追求物质满足转向渴望文化满足,需求从单一和单调转向多样化和多层次,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要求、自发组织开展和参与文化活动。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范围、内容、规模、覆盖空间在不断扩大和增长,文化需求结构整体升级。

    ●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在量上还不充足,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基础设施网络虽然初步形成,部分设施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形式、方法与城乡居民的现实需求还不相适应,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尚未形成。

    ●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一方面体现了社会的自由度与宽容度逐渐提高,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开展文化供给带来了挑战。如何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针对性的文化活动,是当前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

    ●基层民众文化活动个体化特征显著。在基层文化活动中,个体性的文化活动相对较多,比如自己看电视、上网、打游戏、散步、健身等,群体性活动相对较少。在群体性文化活动中,伴随着文化下乡活动的深入开展,消费型文化活动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众多文化品牌。与消费型文化活动相比,基层的参与型文化活动相对比较薄弱。如何更多地组织参与型群众文化活动,是相关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部分传统民俗类文化活动具备了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能力。比如传统的大鼓、舞狮、戏曲等团体外出演出,依靠自己的演出服务收取费用,维持自我发展。有些传统民俗演出团体在当地已小有名气。如何保护和开发优秀传统民俗文化,是当前政府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基层民众的文化需求已经成为优势需求,谁来满足民众的文化需求?在基层民众文化供给体系中,政府发挥怎样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如何借助公共文化供给体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已经成为紧迫的重要课题。

    (承担省份:河北、河南、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