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文化产业与“支柱性产业”一词紧密地联系了起来。这种紧密联系始于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宏观决策。虽然引用和评论这一说法的文章极多,但是却少有人探讨应因循什么样的路径才能实现成为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这一重大问题。
有人会说,从数字上看,这仅仅是2.6%和5%的差距,以中国目前的文化产业增势,在“十二五”末实现支柱产业的目标并不遥远。但是支柱产业仅仅是个比例的问题吗?在本文作者看来并非如此。且不说保持目前的发展增势尚有一些不确定性,从广泛定义的支柱产业特性要求来看,我国文化产业距离支柱产业依然是“道阻且长”。在作者看来,未来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如努力提高科技含量,加大金融支持,开拓海外市场等。本报刊发此文,就是希望能够在热炒中为读者提供一些冷思考。
文化产业,具有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居民消费、增加就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改善民生的手段。因此,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这一目标准确地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也符合我国国情。
支柱产业是指规模较大的产业。一般而言,支柱产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产业规模大。支柱产业着重强调产业的净产出占国民经济或地区经济的比重。二是着眼现时段。也就是说,即使产业规模呈下降趋势,只要比重还较大,仍可称为支柱产业。三是强调发展前景。支柱产业要求市场扩张能力强、需求弹性高,发展快于其他行业。要求生产率持续、迅速增长,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四是能够扩大就业。五是具有带动作用。支柱产业要求产业关联度高、长期预期效果好。
我国文化产业虽然发展前景较好,但目前尚未形成规模,在扩大就业和带动其他产业方面都不尽如人意。据统计,2004年和2008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439亿元和7166亿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2%,高于同期GDP现价增长速度。2009年我国GDP为34万亿元,分别按照年增长率9%和10%预测,“十二五”末即2015年我国GDP约为62万亿元和66万亿元。据此推算,到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必须超过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才能达到5%,这意味着“十二五”时期每年的增量要超过4000亿元。
怎样尽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作者认为,重点应转变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方式。
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的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重点发展的几个文化产业领域,无不是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的产业。要转变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必须推动科技与文化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旧的文化业态,催生新的文化业态。
通过科技与文化的结合催生新业态的成功范例俯拾皆是。国内外视听新媒体服务市场近年来的发展状况和趋势,也充分体现了文化与科技的结合。原来传统的广播影视节目被制作成音频、视频、文本、图片等不同格式内容,通过一系列数字化网络和终端,在不断细化、分化又不断相互交融的过程中,一并到达用户,全面提升了受众的视听消费体验。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既形成了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促进的局面,又催生了一些新型产业形态,从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文化与科技的结合,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除了加快研发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同时也要加快制定文化产业科技发展的保障措施,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奖励,鼓励发展与高新技术密切结合的新兴文化业态,奖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文化产品;对高新科技的应用给予倾斜性政策与资金扶持。
加强内容创新,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从我国文化产业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面临着内容创新不足的问题。这首先是由于文化艺术工作者思想不够解放,缺乏想象力。这与我国的教育体制、人才培养理念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也与传统文化体制惯性有关。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文化人才、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企业以作为文化内容建设的主体,另一方面,要源源不断地产生出一大批原创的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作品和有竞争力的文化产品。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除了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之外,还需要政府部门在文化产品内容创新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从财政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文化产业创新扶持机制来看,国家通过公共财政设立的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给予内容建设和内容创新予以扶持是我国一个很好的借鉴方式。此外,必须认清文化产业“内容为王”的本质以及数字化、网络化、融合化的发展趋势,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发展文化产业。
提高文化产业的产业化程度。传统的、分散的文化业态拉动GDP增长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那些产业化程度高,能够形成规模的业态,才能真正为推进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做出贡献。“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这是提高文化产业产业化水平的根本途径。提高产业化程度,一个重要手段是提高标准化程度。标准化是工业化大生产的产物,工业化大生产是标准化的“孵化器”和“推进器”。可以说,一个行业,如果没有实现标准化,就不能算形成一个产业。而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标准化水平很低,在演艺业、影视业、音像业等领域,标准缺位、标准混乱、标准技术水平低等问题普遍存在,正在制约着文化产业的发展。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我国,文化产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急需金融支持。一是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宽和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二是要建立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应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流转和变现的管理办法,建立并充分发挥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为文化企业的著作权交易、商标权交易和专利技术交易等文化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各类无形资产二级交易市场,有效保障投资者、债权人的权益。三是进一步降低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门槛。四是加快发展保险业,促进保险与文化发展相结合。
大力开拓海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仅靠国内市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球大市场中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当前,世界各国对中国更加了解,对中华文化兴趣日益浓厚,对中国文化产业及服务的认同度也在不断增强。我国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良好条件,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提高我国文化企业在国际文化产业链条中的地位,提高我国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文化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