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走私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最高刑期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破坏文物相关罪行死刑取消后,如何才能遏制当前居高不下的文物犯罪,又一次引起了关注。
文物犯罪持续高发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统计,2009年至2010年,全国共立文物类案件2084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877起、盗掘古墓葬案件998起、抢劫文物案件54起、倒卖文物案件152起、走私文物案件3起。
“现在可以说盗掘古代墓葬犯罪活动的级别越来越高,前段时间发生的秦东陵被盗掘案就给我们又一次敲响了警钟。”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考古所原所长刘庆柱表示。
除了文物盗窃案件外,文物抢劫案件也多次发生。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抢劫文物案件20起,2010年增加到34起。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文物犯罪专业化、集团化、智能化倾向突出,给公安机关开展长线侦查、实施集中打击带来了很大困难。
文保人员严重不足
据国家文物局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12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0余万处,而全国文物系统专兼职执法人员不足1万人,每人平均负责监督管理8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现有人力难以对这些文物的保护状况开展有效的检查和监督。
秦东陵保护区面积达24平方公里,而负责看护的文管所仅有4名工作人员。“我国文物分布点多、线长、面广,且多在荒郊野外,防范难度确实很大。”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特别是田野文物,普遍存在有人无防、人少难防、无人无防甚至有人也难防的尴尬局面。加之我国古墓葬大多在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区,经费保障乏力、科技投入很少,往往有的古墓葬已经被盗,保护人员却还浑然不知。
多项举措综合治理
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在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9个省份部署开展了“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9个重点省份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541起,其中公安部部督案件15起;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文物2366件(套),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文物犯罪蔓延的势头。
但是,目前我国文物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由于我国古代艺术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价格持续走高,国内一些电视栏目对文物收藏的不当引导等因素,或将刺激文物犯罪案反弹。如何才能让珍贵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免遭盗掘、洗劫,珍贵文物不被盗窃、走私和破坏?
有专家表示,事后的惩治再严厉,都只是“遗憾的必要”,而非设立文物犯罪罪名的初衷。当前法人违法破坏文物现象屡禁不止,但处理结果往往以罚款了事,甚至不予追究。比事后依法严惩文物犯罪更重要的,是政府和全社会加强防范意识,并在文物保护上积极作为。
据了解,公安部拟于今年继续组织重点地区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文物、盗掘古墓葬和倒卖文物3类犯罪。各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将通过整治非法、地下文物市场,摧毁销赃渠道等手段,坚决把文物犯罪多发高发的势头压下去。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打击破案力度,调集优势警力,全力破案攻坚,严厉打击团伙作案、流窜作案,深挖犯罪团伙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彻底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加强各部门、各警种、各地区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防控合力,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会议制度的框架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和整体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