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入“加速跑”阶段

来源: 中国文化报

5月11日,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这也意味着,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入了“加速跑”阶段。

    多方支持转企改制院团“出人出戏出效益”

    在戏曲研究专家、中国戏曲学院戏曲研究所所长傅谨看来,改革绝对不是“减人减钱甩包袱”,而是从根本上改变投入方式,通过市场机制建构更透明、更有效率的政府财政投入模式。转制后的国有文艺院团需要通过创作与演出的实绩来获得财政支持,贡献越大,在争取政府文化投入上就越有优势。

    2009年末,辽宁省营口市评剧团、京剧团、歌舞团改制重组为营口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他们不仅拿到了原“三团”全额经费,还额外获得了营口市政府划拨的100万元扶持基金。安徽省从2009年开始,省直院团演出场次补贴经费由200万元增长到700万元,补贴标准由每场次2000元提高到7000元;天津在全国率先实施“一团一场一所”政策,为改革后的院团解忧……

    除此之外,在政府的引导下,社会力量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宣传文化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以控股、参股、并购、重组等方式,积极参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维富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国有文艺院团不仅可以寻求行政支持,还可以寻求资本市场支持。随着文艺演出市场渐趋正常化,资本市场对演艺行业的支持力度也将逐步增强。”

    在多方的扶持下,如今,几乎所有转企改制的院团都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出人出戏出效益”的可喜面貌。北京演艺集团旗下的中国杂技团、北京歌舞剧院、北京儿童艺术剧院、中国木偶剧院4家改制院团去年共演出4753场,营业收入达1.34亿元;沈阳杂技团转企改制为沈阳杂技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后,从背负8万元外债的“贫困户”翻身为资产额达3540万元的文化产业集团。“转企改制让我们更好地适应了市场,解放和发展了演艺生产力。”这样的话,在记者走访的诸多省份中,总能听到院团长们说起。

    “加速跑”转企改制和文化遗产保护相得益彰

    承担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在转制为企业后还能传承和保护好文化遗产吗?事实证明,目前44家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后生存状况良好。这表明,传承和保护文化遗产是一份责任,与事业或企业的身份关系不大。“加速跑”的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正呈现出转企改制和文化遗产保护相得益彰的局面。

    山东省高密市艺术剧院正是珍惜和利用了茂腔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让小剧院闯出了大名堂。改革后,一大批濒临绝迹的传统茂腔剧目重新登上了舞台,越来越多的茂腔传承人也在演出中迅速成长。

    对于这些具有一定市场基础的、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国有文艺院团,政府对其进入市场表示鼓励。对于演出剧(曲)种属濒危稀有且具有重要文化遗产价值的国有文艺院团,《通知》指出:“经批准可不再保留国有文艺院团建制,允许其转为公益性的保护传承机构,或将相关保护传承职能连同相关人员、编制和经费转入当地文化馆、群艺馆、艺术院校、艺术研究院所等机构,专门从事研究、传承和展演。”武汉大学文化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傅才武说,这一特殊规定照顾到了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要,使改革更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以人为本人往哪里去不再是难题

    人事问题是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山西省文化厅人事处处长赵克谦曾一度为院团改革中的人事问题大伤脑筋,他告诉记者,改革初期,确实遇到了一些院团改革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的现象,特别是一直吃财政饭的职工怕改制后身份丢失、个人利益受损、现有的各种待遇无法保障。“对此,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出了改制中要坚持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利益的原则。对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对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差问题,则参照建立企业年金、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等国家政策灵活解决。”赵克谦说。事实上,类似于山西的做法在各地并不在少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如今已成为各地解决人员问题的指导思路。

    从近年来宣传文化部门陆续出台的多项政策措施中不难看到,在对待“人往哪里去”这一问题上,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转制文艺院团演职员工基本权益不受损始终是工作重点。目前已转企改制的绝大多数院团都以政策为导向,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做好社会保障政策衔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差问题。

    除了保障人员的基本权益,在后期的人员安置上还要充分尊重演职人员的择业意愿,拓展转岗途径。谈到文化艺术人才转岗再培训问题,山东省青岛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处长郝红说:“就拿女舞蹈演员来说,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她们人过三十就可能面临着被淘汰的窘境,我们要对这些人员进行转岗再培训,拓宽就业面,让每个人都找到新的用武之地。”

    《通知》中也提到,转制文艺院团演职人员除经考核可充实到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外,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安排其从事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辅导以及中小学艺术教育等文化普及工作。此外,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鼓励艺术名家和其他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的方式参与转制院团的股份制改造。“改革通过员工持股的方式把个人和院团绑在了一起,将有效激发演艺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傅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