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似火的骄阳,38℃的高温,张德明、瞿建军等4名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西汉王陵区专职巡视员和往常一样,在王陵区内巡视,汗水早已湿透了他们的衣服。
在长沙,像他们这样的专职巡视员有近900人,组成了一个田野文物安全保护网络,正在默默地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点。
专职巡护队实现“末端守护”
从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初,长沙市望城区、宁乡县、岳麓区等地先后发生11起古墓葬被盗案件。这一系列案件被称为“12·29”古墓葬被盗掘系列案,有20座历代墓葬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其中包括3座战国时期墓葬、11座西汉墓、5座清代墓。位于望城区、岳麓区交界处、方圆约6.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1座西汉古墓,后被确认为西汉时期长沙国王陵及其贵族墓,是研究汉代长沙国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实物资料。该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在长沙市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一起盗墓案件。
这一系列重大案件的发生,使得长沙市认识到了在田野文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2·29”长沙古墓葬被盗案后,长沙市在全力侦破案件的同时,提出建立文物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09年9月,长沙市政府出台《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全市范围内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做到有专人值守,每年工作经费平均不低于4000元。
根据该《办法》,长沙市文物局配套编制了《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并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从管理机构、安全制度、人员安排、经费使用、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相继公布了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据统计,2010年长沙市、区县政府设立了共计1000万元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专项安全管理经费,其中长沙市级财政补助经费为300万元,组建不可移动文物点巡护队伍896人。“这从政策层面上建立起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何寄华说。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后,新增大量未定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虽然《文物保护法》明确予以保护,但由于数量大、涉及面广、缺少专门机构管理而存在安全隐患。” 长沙市文物局局长曹凛告诉记者,不可移动文物点巡护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基层守护者的力量,确保了每处不可移动文物都有专人看护,建立起了文物安全基层末端守护机制。事实证明,这种末端守护对确保文物安全至关重要。
全力保护每一个文物点
7月底的一天,记者跟随着张德明、瞿建军体验了一次西汉王陵区的巡视。在位于望城区新城镇近2平方公里的地区内,分布着17处西汉时期长沙王国贵族陵墓。张德明、瞿建军他们的任务,就是确保这里每一座陵墓的安全。
由于每一座陵墓都位于山丘的顶部,巡查的难度大大超出了记者的想象。记者随着他们登上了一座山丘。虽然山丘并不高,但是由于人迹罕至,只有一条小路可供通行。由于记者的同行,他们特意放慢了脚步。还没到山顶,记者已气喘吁吁。而这只是他们每天巡查的17处文物点中的一个。
他们携带的《望城区不可移动文物点安全保护工作记录台账》,记录着他们每一次巡查的记录。谁到了哪个文物点、文物点状况,均记录在台账中。“把这些地方都走遍的话,最少也要半天时间。” 张德明告诉记者,由于这些文物点多在山上,基本上只能步行,最远的马坡山,一个来回需要一个半小时。而且按照要求,往往午夜时分仍然要到文物点巡视,除了可能的盗墓分子,山上出没的野兽、毒蛇等,也威胁着他们的安全。而他们的防护工具,就是一根塑料警棒和一把镰刀,但是这些在他们看来都不是问题。“既然负责这片区域,就有责任保护好这里的每一处文物点。”
在长沙市天心区梅岭社区南园小区,有一座清代的陕西忠义官兵墓,是长沙市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发现的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墓地周围已经形成了集“古墓、古亭、古墙、古树”为一体的居民休闲区。社区文化专干邓旋同时也是这处文物点的巡护员。他告诉记者,这处文物点已经成为小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居民们对文物点有较强的保护意识,除了偶有垃圾,还未出现人为毁坏的情况。
这些基层巡护员是长沙市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环。在不可移动文物管理责任上,长沙市建立起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保护员)”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即市政府和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和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和村(文物保护员)之间分别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各区县、乡镇(街道)的行政首长为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曹凛告诉记者,长沙市还建立起绩效考核制度,将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管理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明确规定出现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年度评先资格,对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制,使各级政府真正履行“守土有责”;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进行考核,按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状况等量化打分,对不及格者,取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对文物保护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引导群众参与文物保护
以专职不可移动文物巡护队伍为基础,长沙市基本建立了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模式,两年来文物安全无事故。
为遏制建设性破坏文物事故的发生,长沙市建立了文物、规划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通知》,规定建设工程实施文物评审前置审批,文物部门的考古调勘“先行一步”,由此避免了在挖土机下抢救文物类似尴尬事件的发生。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凡市民举报并经文物部门查证属实者,政府将给予奖励,其中最高奖励金额达2万元。”长沙市文物局副局长唐彬告诉记者,有奖举报制度的确立,使得文物保护由文物部门的“单打独斗”变为“全民作战”。“2010年6月长沙五一广场地铁建设工地发现东汉简牍,即由现场的建设者通过电话及时报告而得以完好保存。”
为了让老百姓了解和认同这些文化遗产,长沙市文物部门加强了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工作,如筹建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文物爱好者加入到文物保护中来,通过送文物展览到社会基层、开设市民文化遗产讲堂、开展公众考古教育等一系列举措,提高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意识。目前,全市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已壮大至1500人,既有教师、学生、公务员、医生,又有社区工作者、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