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捷克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全国设13个州和相当于州级的首都布拉格市。各州直接管辖其辖区内大中小城镇。再往基层是中心村,每个中心村联系若干自然村,村庄实行自治。
捷克人爱好文化艺术,有重视公共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传统。1989年“天鹅绒革命”后,经济领域原国有单位大多进行了私有化改造,但在文化领域,各级政府仍保留原有的大量公共文化设施,继续投入经费使之正常运作,以保障其向广大民众提供文化服务的功能。
在国家和州级层面,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剧院和音乐厅等公共文化设施一应俱全,此外还有已转为民营的电影院。布拉格市是捷克人口最多、最稠密的城市,除了有国家和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外,每个区还有区级基层设施。
在捷克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中,中小城镇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尤其值得一提。
公共文化场馆齐全
捷克中小城镇数量众多,吸纳了大量人口。在社会主义时期,考虑到中小城镇文化设施较为薄弱,建设了一批文化馆。文化馆具有综合性功能,填补了中小城镇原有文化设施的不足。比如,克罗梅日什市约有3万人口,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和电影院,社会主义时期又增建了文化馆,内有300个座位的剧院兼音乐厅,还有两个多功能厅,能放映电影,举办讲座、展览和舞会等。宽敞的入口处和走廊里,还能办一般性画展、图片展以及开幕式活动。
如果说克罗梅日什是历史文化名城,那么拥有2.5万人口的霍多宁市则不具备如此优越的历史条件。该市也拥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和电影院,其马萨利克博物馆是为纪念当地出身的捷克斯洛伐克首任总统马萨利克而建,其文化馆建筑规模同样较大。再看人口只有6380人的小城市霍利奇,其文化馆的功能更具综合性,包括图书馆、埃米尔·霍卢布博士(当地出身的著名探险家)纪念馆、小剧院、展厅等。
这些中小城镇的文化设施不仅丰富了城镇居民的文化生活,也让周边农村的村民受益颇丰。因为捷克已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居住在农村地区的人口仅占26.5%,而且大多居住在城镇周围,其中不少年轻人在城镇工作,所以农村人口实际上很少。这种现实条件,使得各地往往只需在每个中心村设一个村民可开展包括文化活动在内的集体活动的场所。
二战后,共产党执政,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曾建有文化馆。1989年之后,合作社成为中心村,这些文化馆中许多已转变为综合性集体活动场所,因为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去附近城镇参加文化活动变得非常方便。至于自然村,因规模更小,无必要设立集体活动场所,村民除了有线电视之外,还可通过卫星电视接收、互联网等其他方式获得信息。
多方予以财力支持
捷克中小城镇发展公共文化的资金主要来自当地政府的拨款、文化部的项目支持专款、当地公司企业的活动赞助以及欧盟专项补贴。
在硬件方面,由于人口未见明显增长,过去遗留的文化场馆仍然够用,现在需要做的主要是维修建筑和更新设备。在软件方面,各地文化场馆普遍能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但各地经济实力不同,当地政府给予的重视程度也有差别,因此仍有一些文化馆未能及时得到修缮。
公共文化建设做得较好的是克罗梅日什市。文化一直是该市亮丽的招牌,市政府重视文化建设,保护生态和人文环境,只发展旅游、酿酒等无污染或低污染产业。尽管只有中小企业,财力有限,但该市每年仍将财政支出的10%用于文化建设。该市文化馆的日常经费一半由市政府提供,一半靠自主创收。对于博物馆、美术馆和图书馆等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市财政提供的日常经费比例更大,所以他们都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此外,市政府还投入大笔资金,重新装修文化馆,令其焕然一新。霍多宁市的文化经费占该市财政支出的6%,此经费支出水平在中小城镇中更具代表性。
捷克文化部掌握国家文化基金,各地可按要求通过项目申请的方法,从中获得专款资助,比如在保护和继承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可见捷克对基层公共文化比较重视,舍得投入。
开展活动须征求群众意见
中小城镇政府结合当地情况,支持在文化场馆或广场开展各种公共文化活动,比如举办音乐会、演出、展览、讲座、培训、放电影等,每年都组织民间艺术节、饮食节、音乐节之类的文化节庆活动,其中一些还是国际性活动。每遇重大活动,地方主要官员会亲自挂帅、协调各方,保证活动顺利实施。文化场馆开展日常活动时,须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在讨论和研究后,及时向群众反馈。文化场馆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否令人满意,由群众评论,其工作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两方面的监督。我们看到,这些文化场馆都尽可能多地安排活动,并注意把握活动质量。
在中心村,村委会和俱乐部会自发地组织一些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比如唱歌、跳舞之类。而村民们更多地会去附近城镇参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由此可见中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