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十周年。6日上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三十周年回顾与展望(华东片区)”名城保护交流座谈会在宁举行。记者在会上获知,目前我国已有119座历史文化名城。副市长许仲梓出席会议。
国务院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公布了三批、共计99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001年至今又陆续增补20座。为了全面加强保护工作,2008年7月1日我国又开始正式施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虽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不断增多,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中国名城委常务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赵中枢透露,在全部的11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有13个“名城”没有历史文化街区,还有18个“名城”只有一个历史文化街区。同时,“有些历史文化街区名不副实,有些街区面积过小,还有一些街区的建筑质量和整体环境太差,商业改造太多和放任不管的两极化现象很明显。”
赵中枢认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不但要“守住”构成历史风貌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还要保护好构成街区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比如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乃至古树等等。他还建议设立“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引导各地政府重视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