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自2011年被批准为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以来,始终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的理念,把创建工作作为驱动文化创新、推动文化繁荣、促进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初步形成了“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格局。目前,全市城区和各县(市)基层公共文化覆盖率分别达100%、85%,“观演出、看电影、赏大戏、读经典”逐步成为寻常百姓的时尚休闲活动。
以战略的眼光进行科学谋划
长沙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建设文化强市的难得机遇,作为城乡文化一体化、均等化的重要支撑,摆在突出位置上谋划,放到全局工作中把握。
全局把握,纳入议事日程。长沙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文化不仅是现实生产力,也是精神黏合剂;不仅可以富“脑袋”,而且可以富“口袋”。为此,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一个重要而有力的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成立长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专家委员会,邀请省会高校、科研院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公共文化事业管理者参与,由8至10人组成。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的专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示范区创建办公室,安排专业人才统一协调全市文化阵地建设、设施设备管理、经费资源配置等相关事宜。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政策配套,形成保障体系。为确保示范区创建推进有序有力,市委、市政府建立政策配套保障体系。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规划》、《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管理有关规定》、《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长沙市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性意见》等系列文件,还明确要求并安排创建工作经费1600万元,各县(市)、区也跟进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为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任务分解,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责任清。制定下发《长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642”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将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具体化,同时责任到县(市)、区,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明确“任务书”和“时间表”。为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会商协商制度、联络员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等系列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区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各县(市)、区原则上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自查,以便及时掌握、了解创建工作进度和规划的落实情况。
以完善的网络打造支撑平台
紧紧围绕群众文化需求和城乡发展需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注重引导,实施市级标志性文化工程。为较好发挥市级重点文化工程的龙头作用,推动城市带动农村、辐射基层,切实加快了市级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在市建有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的基础上,去年投入近10亿元,对“两馆一厅”(新图书馆、新博物馆、音乐厅)进行了装修,提质改造清水塘长沙市近现代历史博物馆和青少年宫,全面推进铜官窑、汉长沙王和炭河里三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启动梅溪湖国际艺术中心建设,这些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很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基础,建设区县骨干性文化项目。对六区三县(市)文化馆、图书馆进行全面提质改造,目前已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二级馆以上达12个。在县级公共文化场所建设全部达标基础上,去年县(市)、区又投入近20亿元加快骨干项目建设,宁乡县文体中心竣工,望城区雷锋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完成,天心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成;布局建成大型市民休闲文化广场20个,长沙县、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文体中心和望城区思贤书院等文化项目建设全面启动。
重心下移,构建镇村普惠性文化网络。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有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中心)的基础上,对部分不达标的基层文化阵地进行提质改造。近3年共建成室内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设施先进、服务功能完善的示范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58个,2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性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290个。全市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10个、基层服务点1425个、社区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322家、农家书屋1013家、社区公园27个,基层文化阵地的载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以优质的服务贴近基层群众
突出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系列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向基层弱势群体和普通市民倾斜,让公益文化真正普惠人民群众。
实施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工程。组织开展了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讲座、送文艺节目、送文化辅导下乡进村进社区等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2131”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2011年实现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0308场,完成“送戏下乡”惠民演出600场,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70810户,超年度指标10810户,新建农家书屋329家。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在各县(市)、区广泛开展农村“文化集市”活动,惠及100多万农民群众。依托长沙历史文化底蕴和馆藏资源举办的“市民文化讲堂”“船山讲堂”免费向市民开放,有效地扩大了文化影响力、提升了文化感染力。
实施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共享”工程。围绕“团队新成员”“培训新对象”“文艺新作品”“展演新天地”“活动新品牌”等内容,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新家园活动”,举办“红红火火过大年,农民工进剧场”慰问演出、“好戏天天演”农民工专场演出等,2011年全市开展农民工专项文化服务100余场次,让外来务工人员感受长沙文化氛围,享受文化发展成果。芙蓉区以区图书馆、文化馆为外来务工人员俱乐部总部,各街道乡镇成立外来务工人员俱乐部分部,每月组织开展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文艺活动、培训讲座等,扶植外来务工人员文艺团队,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文艺汇演,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才艺培训。
实施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工程。依托图书馆丰富的馆藏与网络资源、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及专业化的图书情报人员队伍优势,建立长沙市数字资讯中心,为市民提供即时资讯、信息检索咨询、市民学习教育、资源整合推送等服务,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决策参考、专题信息、媒体信息服务。同时,推进市网上文化馆、网上博物馆建设,让市民快速便捷畅享文化发展成果。
以健全的机制形成共建合力
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制度机制,破除文化建设依靠文化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限,形成全市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健全文化投入导向机制。将文化投入纳入相关考核内容,明确要求市财政设立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送戏送电影下乡、广播电视户户通、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近年来,市、县区两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投入40亿元,文化投入逐年加大,有效带动了文化行业和文化领域投资发展,实现了公共投入的效益最大化。
健全文化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人才招聘和考评机制,并根据基层文化建设发展需要及时扩充文化队伍编制。先后公开引进招聘文化人才150多名,目前乡镇(街道)文化站人员编制达到2名以上,村(社区)有1名财政补贴管理员,全市专业艺术团体和公共文化机构及乡镇(街道)专兼职文化专干达1000余人,各类文艺协会(团体)达14个,文化志愿者近10万人,各类群众文艺团队1090支。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全市自办文化团体(场馆)达500多个,民营博物馆达20多家,接待读者15万人次。实现了专业和业余文化队伍的互动相辅,共同汇聚成全市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健全文化建设联动机制。实施文化建设“部门联动、区域合作、统筹推进、共建共享”机制,在部门联动中形成合力谋共赢。联动财政、发改等部门推动文化实事建设;整合文化、旅游、商务部门,打造文化橘洲、娱乐之都等文化品牌;会同组织部、工信委等推进党员远程教育、文化共享工程、农村信息服务的设施同建共享;积极抢抓长株潭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机遇,整合地区文化资源,推出了长株潭文化溯源之旅等文化旅游线路,精心打造湘江文化带,在区域联动中整合资源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