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文化部出台相关《实施方案》支持振兴发展

来源: 中国文化报

日前,文化部办公厅印发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文化事业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对我市有哪些支持政策?政策如何落到实处,目前我市采取了哪些配套措施?

    2月4日,记者从市文广局获悉,《实施方案》中涉及支持赣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和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基础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等特色文化产业,支持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等多个方面。

    支持赣州市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市级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建设,尽早对赣州市群众艺术馆新建项目安排中央投资,赣州市图书馆扩建纳入国家补助规划。支持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2013年对赣州市部分面积虽达标但建成年代较为久远的县级“两馆”优先安排维修改造,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13年使赣州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未完工项目竣工。支持村(社区)文化室(中心)建设,建立分工机制,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村文化活动室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场所建设及设施配置。

    解读:目前,市文广局已编制了《赣州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该规划在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经国家和省公共文化建设专家论证后,已报市政府审批,争取2013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已报国家争取立项。市群艺馆新建项目已于2012年底列入国家“十二五”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全市“三馆一站”(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将于2013年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据介绍,截至2012年底,全市80%的乡镇建有综合文化站,90%的村(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100%的村建有农家书屋、85%的村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

    赣州市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

    《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支持赣州等3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继续给予政策倾斜及扶持。加强对赣州等3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优秀实践项目申报、资金补助的支持力度,支持赣州等3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展示馆等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解读:《若干意见》的出台,推动赣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目前,文化部初步同意出资建立赣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文化部日前已批准赣州建设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力推动赣南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赣州由此成为全国唯一的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和文化生态保护区于一身的城市。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等特色文化产业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赣南苏区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发展红色旅游等特色文化产业。支持、规范和引导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的以文化旅游为主营业务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鼓励赣南苏区文化企业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赣南苏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景区经营管理。充分利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平台为赣南苏区文化企业提供项目合作与产品推介支持。

    解读:创新是红色文化发展的动力,也是其魅力所在。因此,必须大力推进红色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业态创新、科技创新,使改革创新始终成为红色文化发展的强劲动力。为此,我市将不断加快推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赣南苏区红色影视基地、赣州红色文化创意园、长征博览园、赣县红色动漫产业基地、宁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的建设。同时,加强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扶持工作,促进红色旅游文化产业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