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是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并形成社会凝聚力的最基本因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农村居民文化权利的实现方式。截至2012年,重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了890个乡镇基层服务点、8967个村级基层服务点、720个乡镇标准化电子阅览室,对全市居住在乡村的1313.04万农村常住人口实现了全覆盖,在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真正发挥为民、惠民、慧民的效能,重庆市应着力打造以农村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农村居民满意度为最终目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升级版”。
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发展方式的“升级版”
当前重庆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模式主要体现为行政化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带来的结果是供需严重脱节,农村居民不愿进或厌烦进,设施利用率低下,管理和运行成本较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政府设置的公共文化机构来提供服务,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在履行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绩效监督等职责的同时,要注重多元文化服务主体的培育,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介入和参与。
完善社会资金吸纳机制,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按照《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向社会资金开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建立大力吸引、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政策体系。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间文化机构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合作伙伴的作用。政府要制定对文化中介等组织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使用,提高他们的生存、创新和组织能力,壮大文化力量。
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机制,改变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轻服务”的状况。近年来,重庆市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有了相当程度的改善,但利用效率普遍较低、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其原因在于没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格局。要在坚持公益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委托经营、国有民办、民办国助等多种途径,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效率,保证公共文化设施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如农家书屋可采用“1+X”的经营模式:在文化站和农家书屋里建立老年活动室、留守儿童活动室,引进图书销售、邮政代理、移动业务办理等便民服务,既解决农民购买图书、邮寄和移动业务办理问题,又能充分利用文化站和农家书屋这一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所得效益还可解决运行经费困难问题,真正让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用起来”和“活起来”。
应对农村“空心化”现象,打造内容建设的“升级版”
根据市统计局和市人口调查办的统计,重庆农村常住人口呈逐年持续下降态势,常住人口由农村向城镇、两翼向主城加速聚集,农村出现了劳动力“空心化”现象:2011年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13.04万人,比上年减少42.03万人;2012年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66.89万人,比上年减少46.15万人。重庆市农村常住人口主要是老人、儿童和妇女。
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建设上,一些地方政府过分强化了文化发展的政府导向和精英文化色彩,忽视或者没有按照当地农民对文化的需求倾向和需求量来配备,出现了内容建设的“错位”。以图书供给为例,综合文化站的藏书多为政治、哲学、艺术或者城市图书馆下架的图书,书籍更新频率低,大多数农民看不懂、用不上。
老年人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老年居民长久生活在固定地域,对当地生产生活、历史传统耳濡目染,对家乡的历史文化具有高度的认同感、亲切感和自豪感。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建设要在着重研究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消费心理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建设“美丽乡村”平台,向农村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产品。
2011年底,重庆农村留守儿童达107.41万,其中41.15%是走读生。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建设要结合农村儿童学习成长的发展需求,大幅度地开发和生产适合农村孩子需要的文化产品。如向农村孩子提供城市优秀教育资源的录像、影碟,拓展孩子们的学习空间;向农村孩子提供开阔视野、开发智力、开拓思路的课外读物,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有关部门要有组织地深入贫困地区、偏远山村,开展针对农村儿童的文化公益活动;农村广为流行的青壮年外出务工、由祖辈抚养孙辈的隔代养育,使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的问题尤为严重,应配合村社留守儿童之家提供各类适合学龄儿童的文化滋养和心灵浸润。
农村妇女具有心灵手巧的禀赋。随着现代农业生产的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妇女有大量的闲余时间可以自由支配。要结合区域生产生活特点和当地传统习惯,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向留守农妇提供能够实现其致富需求的手艺技术,使这种文化活动成为农民致富、提高文化消费能力的重要环节,同时也使广大妇女成为传承、发展乡土文化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应对“爬坡上坎”的地理特征,打造资源配置的“升级版”
重庆乡村聚落大散居、小聚居的空间分布特征显著,属于典型的山地地区居民点分布。重庆市半数以上的农村居民点分布在山地,37.45%的农村居民点分布在丘陵,仅有6.14%的居民地分布在平坝。全市幅员面积8.2万平方公里8967个村,平均每村辐员面积近9平方公里,全市35.08%的居民点分布在距离道路1.5公里之外,26.71%的居民点彼此之间直线距离在1公里以上,距离城镇5公里半径范围以上的农村居民点占总量的30.49%。农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无法就近、及时和便利地享受公共文化资源服务,这就造成镇级文化资源配置相对过剩;“农村半小时文化服务圈”很难真正实现。
针对“爬坡上坎”的地理特征,重庆市要充分利用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优惠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支持平台,同时在6大中心城市建立分中心。一是根据各基层点的需求,通过统一管理、统一采购、集中仓储、统一配送等方式,按照“供给项目多、供给对象广、供给模式优”的原则,建立优质高效、普遍均等化的新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解决城乡公共文化活动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供给不均衡问题,形成城乡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超市式”供给、“菜单化”服务的模式,服务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二是政府在一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上的财政拨款转化为“凭单”,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他们在公共文化文化场所进行自主消费;三是农村的文化资源通过资源支持平台进行流转,提高城乡公共文化要素的利用率。资源支持平台能掌握既有的管理、信息、业务、人力和物质资源情况,同时还可以根据发展需求进行资源规划,对社会的宣传、资源配送、经验交流、场地应用等进行统筹,使社会参与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通过该平台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社会的广泛支持,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应对农村居民“被文化”的供给模式,打造需求表达和决策的“升级版”
重庆市现阶段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供给模式,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单向模式,“送文化”多,“种文化”少;农民“被文化”多,主动参与文化少。农民在文化上的需求、决策、管理、评价等方面缺少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导致政府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与农民的需求不匹配,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薄弱。
农村公共文化是农民的文化,因此公共文化活动应由农民群众自我选择、自我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让农民群众成为文化建设的真正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建立和健全公共文化需求表达和决策参与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一是广泛收集群众公共文化服务诉求。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要广泛调动和汇聚民智民力,形成农民文化需求表达、意见搜集和公共文化决策参与机制。可设立公共文化服务电话、短信、QQ讨论区、官方微博等平台,多渠道了解群众文化需求,及时分析、反馈和评价,形成良好的双向沟通互动。二是确保农村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以农村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三是加强对文化建设的政绩考核。要加大对各区县文化建设的考核权重,增加考核分值,形成可操作性的制约和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