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来源: 中国文化报

本报讯 (驻湖北记者徐超 王永娟)9月3日,记者从湖北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研讨班上获悉,经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评审、公示并报省政府同意,确定武汉市武昌区、谷城县、当阳市、大冶市、松滋市、应城市、京山县、红安县、来凤县、潜江市10个县(市、区)为第一批示范区创建地区。

    研讨班对创建工作背景、内涵、意义、目标、任务、标准进行了全面解读,全面动员、部署了第一批示范区创建工作,就创建规划制定、制度设计研究、创建宣传等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研讨,各地对创建目的和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更加清楚,为整个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基础。本次研讨班标志着湖北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省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示范区,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