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区文化活动到剧院上演大型剧目,从小街巷民俗文化到城市俱乐部演出,从旅游文化节到周末群众大联欢,长沙市一系列的文化惠民工程给全体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精神享受。
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民共建共享,要像长沙市那样努力创建公共文化服务民生品牌,探寻统筹城乡文化综合发展之路。该市的许多县区,不仅有政府主导的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而且以社区、村、家庭为单位开展科学文化活动,发展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群众自办文化成为公共文化的重要力量。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民生品牌创建,首先要坚持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依据和最终目的,是满足和呼应公众对公共文化权益的需求。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是公益性极强的公共产品,公共文化服务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益性是公共文化服务区别于一般市场经营性文化服务的本质特征,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原则。遵循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原则,政府部门有责任为公民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
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必须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公民文化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等普惠同样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每个公民在获取公共文化资源、享受文化服务时,享有公平的服务机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过程。这些主要体现于服务必须均等地惠及全民。公共文化服务对象,既要包括城市、发达地区居民,也要包括农村、边远落后地区居民。
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多样性是衡量服务品牌质量的关键因素。作为一种面向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应当保证人人便于享有,应当是近距离的、经常性的、容易获取的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所提供的产品的品种、层次、特色必须多样化,以实现不同阶层民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有时甚至需要一对一的特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要充分考虑惠及社区居民、白领、外来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不同群体的需求。
创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公民个人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创造起着重要作用。公共文化服务应当遵循公共参与性原则。政府有责任保障公民能够充分地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服务提供的各个环节。参与不仅仅是公民个人的依法参与,更需要公民通过组成民间社团、非营利性文化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合法地、有组织地进入公共领域,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共同治理结构,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中政府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是一个社会的灵魂,公共文化是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并形成社会凝聚力的基本因素,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强大社会主义国家的前提。因此,让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常态、形成具有特色的民生品牌,就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