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河北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共有非遗项目1万余项。但是,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对传统文化生态的巨大冲击,非遗的生存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大量依靠口传心授的非遗正在不断消失;保护工作缺少法规的刚性规约,政策有时流于形式;保护经费普遍匮乏、专业人员短缺、社会和学校教育滞后等。因此,尽快出台相关地方法规非常必要。
《条例(草案)》规定,对非遗项目相对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的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遗项目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条例(草案)》要求对濒危项目要予以重点保护,如传统音乐和传统医药等类别的非遗项目。(刘常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