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山东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认真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规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特别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开展培训。11月25日至26日,在菏泽市举办了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培训班,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巡视员张兵、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菏泽市副市长黄秀玲出席培训班。全省9个国家级或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地区的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文广新局有关负责同志,菏泽市所属县(区)文广新局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培训班上,菏泽市副市长黄秀玲介绍了菏泽市非遗保护特别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推进情况,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巡视员张兵对山东省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介绍了我省非遗保护特别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有关情况,对进一步推进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进行了部署。与会领导为荣获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申报地区授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魁立等4名专家围绕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进程及现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等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转“四风”的有关要求,简化程序,厉行节约。在课程安排上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与会代表普遍表示,这次培训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收获很大,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信心,明确了方向。
二是深入调研。菏泽市、潍坊市是山东省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较多的地区。11月27日-29日,非物质文化遗产负责同志分别对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的项目保护及传承机制建设等进行深入调研,先后现场考察菏泽市山东琴书、大平调、四平调、两夹弦、佛汉拳、曹州面人等国家级或省级项目,与曹州面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穆绪建等传承人进行交流,现场考察潍坊市的杨家埠木版年画、潍坊风筝制作技艺、潍坊嵌银漆器技艺等项目,与杨家埠木版年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杨洛书等传承人进行交流,了解其带徒传承的情况。通过对项目保护情况及传承机制情况的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山东省部分项目保护和传承机制的推进情况。
三是加强调度。11月27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主持举办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验调度交流会,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周村商贸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台儿庄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邹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崂山道教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荣成海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莒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临清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9个国家级或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地区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各自创建经验,与会同志进行热烈讨论,相互借鉴保护区建设经验,达到了切磋交流、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会上,对下一步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四是专题督导。2009年,经山东省文化厅评审,并报省政府同意,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推荐参加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评选。2010年,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2年12月,《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通过省文化厅组织的专家验收,2013年3月,该规划又通过了文化部组织的专家验收,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进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进一步了解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11月29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导,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基地,了解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总体建设进度,找准了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山东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