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公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方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通知》(办非遗函〔2012〕545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公示名单已经确定。现将入选项目企业和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入选项目企业和单位有异议,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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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014年4月8日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