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被誉为天籁之音的侗族大歌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对世世代代生活在贵州、湖南、广西三省区的侗族人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侗族大歌的整体保护体系已基本确立。但看似得到良好保护的侗族大歌,由于自身发展态势的变化,其发展正面临着一些危机。
侗家习俗变成大众娱乐
1994年,自从侗族大歌在央视春晚亮相后,就频频被各种媒体邀请在不同的场合演出,大歌从民间的习俗演唱逐渐走向舞台。
与此同时,景区演唱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国内不少大中城市,如北京、贵阳、深圳、桂林等旅游景区都有侗乡的大歌演唱队从事演出活动。此外,自1986年黔东南侗族女声合唱团应邀参加在法国巴黎举行的金秋艺术节演出并获得成功后,每年都有侗族大歌队应邀到国外参加文化交流演出。
过去,侗族大歌只是各侗寨歌队在互相走访时才演唱,是青年男女的一种社交习俗。而如今情况发生了很大改变,大歌演唱不再是习俗,已经变成了一种娱乐。由于专家理性指导的缺位,一些地区对侗族大歌的商业关注大于文化关注。为迎合游客的喜好,侗族大歌已逐步从人们的生活中剥离出来,传统的大歌不唱了,只反反复复演唱那三四首歌,因为这些足以应付来来往往的游客。
这种演唱形式还带来了另一个问题,侗族大歌的原始演唱格局是可以通婚的青年男女才能对坐对唱,但现在为了旅游的需要,只好父女同台唱大歌、同胞兄弟姐妹互唱情歌,这与侗族大歌的伦理要求有所冲突。
此外,20年前,侗族大歌只在流行的中心区演唱,很少流传到周围村寨,而随着其影响力的增强,大歌已经成为侗族重要的文化符号,如今不仅侗族南部地区演唱大歌,在北部地区也能听到大歌。此外,过去大歌的传唱只靠口耳相传,如今现代媒体技术已成为大歌传播的重要手段。
社会生态也在悄悄改变
在侗族大歌通过各种媒介的传播逐渐被更多人了解和熟知的过程中,它传承所依附的社会生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首先,大歌传唱的主要力量受到极大削弱。如今,侗族乡村的“空心化”现象十分严重,80%以上的青年人外出打工,民间活动逐步弱化,大歌的民俗基础正在消解。此外,传统的传歌方式也正在消失,年轻人没有学歌的积极性,即使有学歌的,其功利性也很强。他们更愿意学习在舞台上演唱的大歌,而不愿意跟前辈学习传统的大歌,许多少年歌者已流失到外乡,不再参与本村寨的传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