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分馆体系建设推动服务全覆盖

来源: 中国文化报

陈 娟构建文化馆总分馆体系,是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原则来考虑的,其意义在于通过合作协调与统一规划,将分散的、隶属关系不一的文化馆(站)组合成正式的、相对固定的、联系紧密的群众文化服务网络组织,推进本地区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公共文化均等性、基本性、公益性和便利性的要求。有利于对整个地区的群文事业进行总体规划与建设。我国文化馆体系虽然完整,但每个馆(站)都是相对独立的个体,隶属关系不一,之间互不流通,保持着自我保障与发展的方式,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服务还不能实现有效覆盖。这种“单干”的管理体制,造成人为的藩篱,无法对整个地区的群文事业进行整体规划。建立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可以打破条块分割,将文化馆外部建设要素——人员、经费和设施按“领域合一”的方式,内部建设要素——产品、活动、服务和平台按“领域分离”的方式重新组合,构建起分馆业务接受总馆统一管理的文化馆网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服务的原则,把各级馆站的业务规范建立起来,在开展基本服务的同时,突出各自特点,实现整个地区的群文事业的整体建设。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每位公民都能公平享受到均等的服务。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无法对整个地区的群众文化的服务布局和资源配置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因而产生资源配置不合理,重点表现在:第一,人力资源的配置不合理。目前,我国不同级别的文化馆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基层文化站(室)大多缺乏人员编制,文化程度、业务水平也往往偏低,无法提供有效的群众文化服务。第二,服务供给的配置不合理。由于不同区域、不同级别的基础设施、文化投入和艺术生产的能力与水平的差别,造成一个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失衡。要做到每位公民都能公平享受到均等的服务,就要实行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实行总分馆制,就是通过人力资源的整合和供给资源的流动,使资源向基层倾斜。有助于打通公共文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能否到达百姓身边发挥作用,关键在村和社区。实行总分馆制,把村(居)文化室纳入总分馆体系之中,有助于打通公共文化的“最后一公里”。在总分馆体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服务”的建设原则下,制定统一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与队伍建设标准,并有计划地部署落实,可以夯实村(居)文化室的基本建设,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全覆盖和便利性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