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文化(文广新)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做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9年度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省文化厅、文化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近日开展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专题调研,并对各市新近完成升级达标任务的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进行了抽查验收。调研期间,文化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有关领导、专家在现场作了相关的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中数字资源建设规范、信息传输与接收技术标准及省、市、县、乡四级虚拟专用网(VPN技术)建设与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自2008年3月省文化厅公布首批达标文化共享工程市、县支中心及文化部门自建的基层服务点名单以来,在各地党委、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特别是在争创全国、省文明城市活动推动下,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市、县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建设又上新台阶。南京、苏州、无锡、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徐州、盐城等地市级支中心建设初具规模,公共文化服务的自动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张家港、常熟和大丰3个文化共享工程全国示范县(市)建设成效显著;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地县级支中心建设全面推进,镇江市也通过制定具体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同时,文化部门自建的基层服务点达标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南京、苏州、无锡、徐州等市区街道以及大丰、姜堰等地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进展较快,数字化信息资源对城乡基层的辐射面、影响力日益提高。与党委组织部门“远程教育”共建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全省村级共建站点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在各市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文化厅、文化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审核并抽查,新近又有19个文化共享工程市、县支中心和197个文化部门自建的基层服务点完成了升级达标任务,现予公布(见附件1)并重新颁发标牌。各地行政村(城市社区)与“远程教育”等共建站点,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并挂牌,报各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市级支中心备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地区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文化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必要的财政投入,市、县支中心建设滞后。目前常州、淮安、宿迁和连云港的市级支中心还没有建立;苏中、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县级支中心建设尚未启动,已经成为制约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的瓶颈。二是初步建成的市、县支中心在经费、人员、设备、资源和服务等方面还有许多亟待完善之处。部分已建支中心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专项运行经费不足、技术管理人员偏少、数据存储容量偏低、特色数字资源不多、社会服务影响不大等情况。三是乡、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开放时间和利用率有待提高,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加强。

三、近期工作要求

   1、贯彻文化部全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4月12日,文化部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对2009年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做了具体部署。他指出,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县级支中心和乡、村基层服务点建设,2009年要全面建成县级支中心,确保“十一五”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要加大资源建设、整合与使用力度,到今年年底实现所有县级图书馆普遍开展数字图书馆服务的目标;要重点加强对县级支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社会服务,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播放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职业技能和致富能力;要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举办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使文化共享工程成为人们了解社会变化、学习党史国情、表达爱国热情的重要平台。

   2、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共建共享的意见》(苏文社[2009]9号)精神,高度重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积极落实有关文化经济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里将通过统一采购、统一配发的方式,对经济薄弱地区县级支中心建设予以扶持;苏南、苏中地区要立足于自建,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支中心建设列入年度预算,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市、县支中心建设任务。

   3、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省文化先进县评选与复查,以及全国第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契机,积极推动文化共享工程和公共图书馆事业现代化建设。近日,文化部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和复查全国文化先进县的通知》,并公布了《全国第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和《评估定级必备条件》的征求意见稿,“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均被列为必备条件,各地要抓住机遇,切实推进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建设。

   4、文化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今年将牵头承担省级分中心与市支中心之间虚拟专用网(VPN技术)的建设任务,为文化共享工程专题资源传输及全省数字图书馆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各省辖市图书馆(市级支中心)要按照“总分馆制”的思路积极带动城市区图书馆(区级支中心)建设。各县图书馆(县级支中心)要认真做好与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之间虚拟专用网的连接工作,逐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虚拟专用网的总体布局,积极探索既富有科技含量又符合本省实际的建设模式,不断推动文化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创新发展。

   5、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共享工程各级支中心、各类基层服务点的指导和管理力度。所有待建和已建的各级支中心,要按照文化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制定的《江苏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建设必备条件》(附件2)的要求,认真落实专项运行经费、专职管理人员及标准化中心机房的建设与完善工作。各地要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更新设施设备,积极开发、整合特色数字资源,努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和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益,不断满足城乡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附件:1、新近完成升级达标任务的文化共享工程市、县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名单

        2、江苏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建设必备条件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文化共享工程  检查  通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各市、县(市、区)图书馆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印发

初校:陆忠海    终校:谷  峰



苏文社[2009]15号.doc